台電近日宣稱,核二、核三「具備重啟條件」,引發社會議論。所謂「具備條件」,究竟指的是技術能力,還是政治意圖?若最後無法重啟,責任該由誰承擔,是台電?經濟部?行政院?抑或是總統府?這樣的問題,不只是能源政策的技術爭論,更是治理體系的誠信與能力考驗。

台灣的核電問題,已走過半世紀的曲折歷程。從核一、核二、核三的興建,到核四的爭議與封存,最大的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核電」,而是「這個體系能不能管好核電」。從藍到綠,從行政到立法,歷屆政府在核電工程、監管制度、資訊透明與風險評估上,都留下沉重的失敗紀錄。核四蓋了二十多年、花了三千多億,最後仍因安全疑慮與程序瑕疵被迫封存。這樣的歷史,不容再次重演。

如今宣稱核二、核三「可以重啟」,其實更像一場政治豪賭。台電若真有把握,為何不公開所有設備檢測報告、安檢紀錄與國際評估?若經濟部認為技術可行,為何不明確承諾安全標準與責任歸屬?若行政院與總統府支持重啟,是否願意面對潛在的社會風險與國際觀感?這些問題都沒有答案,只剩下一句模糊的「具備條件」,讓人難以信服。

核電不是「重啟就好」,更不是「回到過去」。核電廠的壽命、安全設計、燃料供應與廢料處理,都涉及高度專業與長期規劃。核二、核三運轉已逾三、四十年,其設計壽命原本就接近極限。即便勉強重啟,也難以符合現今國際最新的安全規範。更何況,台灣目前的核廢料問題尚未解決,乾式貯存場爭議仍在,何來「可安全重啟」的條件?

事實上,台灣社會早已厭倦政治人物在核能議題上的反覆與推諉。藍綠輪流執政,卻都在同一套體制裡製造問題、逃避責任。從核四的施工黑箱,到核電延役的法律模糊,這群人一次又一次證明,他們連一座核四都蓋不好,怎麼可能有能力管理老舊核電廠的重啟與安全?

若真的要談能源轉型與穩定供電,應該先建立透明監管、誠實資訊與長期規劃的能力,而非再用核電作為政治話術的籌碼。當前的問題不是「核能是否必要」,而是「誰有資格談核能」。若治理能力依舊不足,重啟的不是電廠,而是下一場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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