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能源轉型的討論,常被情緒化的口號與片面的指控淹沒。最明顯的例子,是部分人士對再生能源設施的過度妖魔化。有人指稱光電板會「污染水源」、「危害飲水安全」,甚至以「毀山滅林、破壞農地」之名,否定再生能源的必要性。這樣的批評,若出自真誠的環保關懷,本無可厚非;但若只是選擇性放大再生能源問題、卻對其他更嚴重的環境污染視若無睹,那就不是環保,而是政治。
同樣是環境污染,為何當台中市政府將廚餘傾倒進大坑、污染土地與水源時,這些聲音卻不見了?難道只有太陽能板會影響水質,廚餘滲漏、焚化殘渣、地下水污染都不算問題?環境標準不該只對再生能源特別嚴苛。真正的環保精神,是一致地守護環境,不分能源種類與政治顏色。
環境正義的核心,在於「一致的環境標準」。在非核與能源轉型的辯論中,這一點尤其重要。支持再生能源的人,當然應嚴格檢視太陽光電與風力發電設施對生態的影響;但同樣地,主張核電延役者,也必須誠實面對環境影響評估、核廢料處置、地震風險與核能安全的問題。不能因為支持核能,就對它的風險避而不談,也不能因為反對某個政黨,就把再生能源視為萬惡之源。環保不該成為政治動員的工具,更不該變成選邊站的武器。
從全球趨勢來看,再生能源並非意識形態的選項,而是能源安全與氣候責任的必要方向。歐盟、美國、日本都在加速布局潔淨能源,以分散風險、降低碳排放,同時創造新興產業與就業機會。台灣若要在國際供應鏈中維持競爭力,就不能在能源轉型的路上退縮。面對極端氣候與地緣風險,唯有推動低碳、分散且在地化的再生能源,才能確保長遠的能源自主、能源安全與環境永續。
值得提醒的是,能源轉型不是沒有代價,但不轉型的代價更高。環保不該成為阻止改變的藉口,而應成為推動改革的力量。唯有建立「一致的環境標準」,不因能源種類、地方利益或政治立場而有差別,台灣的非核家園與永續轉型,才能真正邁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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