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瑠公圳蔡宅迫遷案歷經 13 年,其過程可謂平民小蝦米對抗建商大白鯊,蔡金木後代賴女士發揮堅持不屈守護家園的精神,其實,正是台灣人現在面對中共外患所須要的精神 。這十三年來,一直跟她一起走過司法黑夜的律師、朋友都是見證。
本案並非簡單地主換名之迫遷案,賴女士成釘子戶;而是涉及官商勾結。當蔡家日據時代即在此,瑠公圳農田水利會也尚未成立,成立後在蔡家旁幾十公尺,多少水利會長經過蔡家,會不認識蔡家,而當作是空地?要賣也應公文一封先通知,何況蔡家也不止一次提出想購買意願。由於捷運即在附近,十三年前建商大白鯊終於相中,水利會長登報貼小公告做沈默的動作,就是不公文通知蔡家,此機關用地並以切割數小塊大於底價兩千來元很高明地賣掉,船過水無痕,迫遷開始,賴女士去問水利會長,竟被答覆對方送酒來啊。
本案並非簡單地主換名之迫遷案,賴女士成釘子戶;而是涉及官商勾結。當蔡家日據時代即在此,瑠公圳農田水利會也尚未成立,成立後在蔡家旁幾十公尺,多少水利會長經過蔡家,會不認識蔡家,而當作是空地?要賣也應公文一封先通知,何況蔡家也不止一次提出想購買意願。由於捷運即在附近,十三年前建商大白鯊終於相中,水利會長登報貼小公告做沈默的動作,就是不公文通知蔡家,此機關用地並以切割數小塊大於底價兩千來元很高明地賣掉,船過水無痕,迫遷開始,賴女士去問水利會長,竟被答覆對方送酒來啊。
此機關用地一般人看還要變更土地,是不會問津的,大白鯊建商才會臥虎藏龍,先搶先贏,自然有辦法在公文堆裡翻身,其幾十層大樓暴利可想而知。
本案一審判蔡家贏,後來一路失敗,行政法庭也敗,現以時效取得地上權釋憲中,蔡宅也被納入碧潭兩岸文化景觀提報之列,但法院執行處「不耐久等」,要在本月 26 日晨 9:30 拆除蔡宅,出警力斷水斷電,後又改為清晨 6:30,此非公務時間,擾鄰擾警休憩,其苛吏之心,何關公益?不僅加損當事人,也刻意切斷媒體報導,此心態實已不適格。
本案雖然訴訟失敗,但監察院調查介入,指出水利會疏失,還蔡家清白,洗釘子戶,但車禍疏失,即需賠償,監察院指正疏失,卻如空氣般,迄今無單位負責,行政法院「亦未採用」,難道我們五大院就像五大碉堡,互不來往,人民如蟻求訴無門,或蒙開恩,亦無回響?
本案雖然訴訟失敗,但監察院調查介入,指出水利會疏失,還蔡家清白,洗釘子戶,但車禍疏失,即需賠償,監察院指正疏失,卻如空氣般,迄今無單位負責,行政法院「亦未採用」,難道我們五大院就像五大碉堡,互不來往,人民如蟻求訴無門,或蒙開恩,亦無回響?
此案因有監察院介入,才不會以司法三訴單行道終,也曝露大白鯊建商行徑,儘管蔡宅願意捐出,建商可在容積率回饋中獲厚利,一點不吃虧,仍然非連根拔起不可,執行官不管釋憲中,更有改拆時間改在非公務時間的清晨好眠捷運高鐵不便時刻,此事公僕公正嗎?還是「神秘配合」?
民主國家,台灣已聞名世界,此案顯出我們民主制度五院仍各自為政,對人民權益無法真正救濟的缺陷,清晨拆屋,更有公器私用之私心,大白鯊終於要贏了;但君不見,京華城案那隻特大號的大白鯊建商與大市長不就是在獄中嗎?他們造成的公權力信用傷害有多深!
民主國家,台灣已聞名世界,此案顯出我們民主制度五院仍各自為政,對人民權益無法真正救濟的缺陷,清晨拆屋,更有公器私用之私心,大白鯊終於要贏了;但君不見,京華城案那隻特大號的大白鯊建商與大市長不就是在獄中嗎?他們造成的公權力信用傷害有多深!
十三年來賴女士發揮公民不服從的精神,無畏權勢,才是我們須要珍惜的台灣精神,八十年來住居眼看即將拔起,其正義過程的傾斜,未依法執行,才是我們號稱晶片大國大太陽下,不應容忍的污點;政府容忍,大白鯊就更橫行,此為一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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