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柯文哲案再度被璩美鳳控性騷、解語花等攻擊。
雖然法學博士林志潔教授,特別因此案為文解釋防治性騷擾的法學知識、利益社會。但事實上,本事件最大問題是超過告訴期間,璩美鳳已經喪失得告訴的權利,只能去民眾黨做行政處罰的申訴。
從政治實務來看,不智也(台語)!
指控性騷、解語花等攻擊只是失焦越幫越忙!應放大追究柯文哲貪汙為監督正途。
而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沈慶京1500萬最重無期徒刑,在首長辦公室收錢柯文哲不是首例,當年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在縣長辦公室收賄,錢還藏在茶葉罐中,最高法院判決李朝卿貪污累計刑度為400年徒刑。
把炮口放對方向,有貪汙證據就嚴辦到底,該教則教,該賠則賠,該關則關才是正道,而不是淪於毀滅個人性人格的抹黑抹黃、秀人性下限的無意義鬥爭。
文.張天泰(教育博士、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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