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公民監督聯盟陣線」或簡稱「公都盟」為108年市府註冊人民團體,發起人與成員多為航空城受災戶,設立宗旨以監督市政與航空城反迫遷為首要。108年成立迄今已舉辦多起陳抗遊行並揭露市內徵收建物補償評點瑕疵,而近期抗爭訂於本月23日其訴求仍以追求更優補償、土地正義、居住權益並直指行政機關罔顧徵收戶權益而讓人民淪為二等公民。

別於其他倡議團體,公都盟自成立以來多以陳情、抗議之體制外訴求且在游吾和議員帶領下對於政治、行政究責仍顯乏力。由於關注市內各宗人權迫害聲援之侷限以及政治立場的影響已偏離、錯失作為全台最大迫遷案應有的監督角色與功能,因而淪為政治角力與宣傳工具,例如: 107年議員選舉期間,民代發起千人聯署活動爾後推動公都盟誕生;109年總統大選前發起千人抗議並徒步到總統府;112年總統大選期間發起共三場陳抗,其中桃園市府陳抗夾雜政治勢力拉扯下最終造成徵收戶愈加分裂。

反觀外部倡議團體,如: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資訊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桃園在地聯盟等團體以聯合管道發聲並協助徵收戶救濟乃至上訴行政法院,其中機場園區以及附近地區土徵案告訴人分別在去年6月以及今年8月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獲判勝訴,另第三跑道環境評估以及都市計畫訴訟案正審理中。

公都盟捍衛家園的努力值得肯定,但對於民代滲入組織操作進而影響倡議品質與進程,其愚弄與傷害人民不言而喻。藉此,筆者呼籲公都盟追求公義之時應秉持初衷,針對民代自身失職、失能與人權迫害造成大園區民淪為二等公民之劣跡應予究責:

一、遠雄自貿港違約不究責: 遠雄2003年取得政府BOT經營園區50年分三階段開發且開發期程嚴重落後,市府以商業仲裁為遠雄解套免除罰金!

二、地評會組織法修正不究責: 鄭文燦上任行政院副院長後,去年五月內政部即修法將全國議員於縣市所屬地評會當然代表降為任務代表,導致人民徵收補償爭議缺少民代監督,增加人民救濟困難!

三、沙崙產業園區: 民代施壓加速航空城開發之外卻又要求市府加速開發沙崙園區,其後衍生弊案高達一億餘元以及開園後出現仲介業者求售土地之違反園區標售規定!

四、沙崙農業物流園區: 民代聯手市府推動農業冷鏈專區,四名徵收戶徵收補償行政救濟於今年四月遭市府地評會無情駁回!

五、大園智慧科技園區: 民代無視基地內汙染數值多項超標,仍頻頻要求加速開發。該案涉及數百人土地權益、家園迫遷、廢校以及引進汙染產業!

六、內海產業園區: 民代會晤都發局卻未要求局處招開國土繪製變更公聽會而將該區劃入城鄉2-3類(工業開發), 出賣鄉親不遺餘力! 此案涉及圖利數十億,土地徵收上百人!

七、國二甲延伸台61線: 民代推動延伸高架緊鄰內海國小外牆,高架又緊鄰內海產業園區,迎合財團犧牲學童與居民!

八、運博公司(SRF)違法審查: 市府包庇黑箱環評,民代不究責卻還頻頻為業者解套,無視民意,縱容業者,監督失職!

九、政府允讓統一企業優惠租稅補貼: 統一於111年購得航空城產四專區H基地,今年獲經濟部核准以BOO開發減免5年營運租稅並允許在園區內增設商辦對外出租,粗估一年節稅與租賃收入達千萬! 政府優待財團遠勝徵收戶的重建施捨,冷血無情!

十、公共工程監督、驗收不實: 民代風光出席許厝港溼地低炭轉運中心竣工驗收後,民眾發現工程瑕疵超過100處! 該工程預算3千餘萬其完工後與當初規劃功能不一,浪費公帑!

以上十大罪狀僅是冰山一角,公都盟應嚴正看待、褪去色彩、回歸專業,否則抗爭只是興風作浪,曇花一現!

大園航空城的開發造成千棟建物拆遷與萬人迫遷仍在於官員與民代缺乏務實與科學精神,務實建立於最適合(Logical)與最符合成本效益上Cost-Effective);科學則是建立於文獻的比較研究(Comparative Study)與數據分析(Data Analysis)。以澳洲西雪梨機場為例,機場航空城確址前聯邦政府與民間機構進行市場研究,選址共34處加以分析頁數達3,200頁,最後選址西雪梨郊區的百里溪(Badgerys Creek),一則是區域平衡,二則是較少的建物拆除與人民迫遷為最符合成本效益。2018年土建工程開始、2021年起興建航廈、側空與第一條跑道、2024年5月跑道完工並完成13座空橋架設,預計2026年啟用,第一階段基礎設施與地鐵也將一併到位!

再回顧大園第三跑道選址僅限台15線與空軍基地之中拉扯,任何一處都是歷史悲劇的濫觴! 研究方法不僅與澳洲大相逕庭,選址邏輯南轅北轍,施政效率更是望塵莫及!

最後,筆者認為公都盟為可受公評之社會公器,對社會形成一股重要責任,因此就個人觀點給予指教與建議無非是為了家鄉共同美好。然而,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同時,即便在角色困難還能一一究責上述市政問題而從善如流,識時務者方可為俊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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