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台辦6月21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時間點恰巧為賴清德總統就職滿月之際,不免令人聯想中共此舉意圖對台施壓,特別針對中共當局認定的「台獨頑固分子」,對台實施法律戰。
製造政治恐懼
中共立法表面上宣稱是依法嚴懲「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然中共當局針對「分裂國家」的犯罪認定解釋過於廣泛,凡台獨行動、台灣法治運作、教育文化、言論等,都可能被認定為「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恐被處以嚴厲刑罰,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中共利用單邊立法威脅台灣、製造政治恐懼,意圖造成我國內部紊亂。

缺席審判的荒謬性
「涉台國安22條」,對於追溯期限的認定,全權交由執法人員自行判斷,該法提及可進行缺席審判,任何「曾經」宣示遵守中華民國憲法的人都可能被視為分裂國家,該意見的第15條甚至表示,若放棄台獨,便可撤案或以不起訴處分,凸顯中共立法的統戰意圖濃厚。

赴中風險提高
中共可能要求台灣人士表現「政治效忠」,這對台商、藝人而言將產生重大影響。如日前,中共邀請台灣藝人參加中國的商業活動、提供高額酬勞等經濟誘惑;針對台商則是刻意對其查稅並刁難,藉此讓台商「聽黨話」。由此看出中共利用經濟利益及政治誘餌對台實施統戰,此外,赴中國、港澳的風險增加,台灣民眾需謹慎考慮,避免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前應審慎評估風險,特別是今年七月後,中國國安規則更為嚴格,加上「涉台國安22條」,前往中國、甚至是港澳,都有被羅織罪名的可能性。此次中共單邊立法,顯示出其對台政策日趨強硬,台灣民眾應提高警覺,避免誤入中共的法律陷阱。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