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氣候極端變化,各種突發性的災難層出不窮,已經可以說這已經單單不是一個國家就能獨立救援成功的。
外加我們可以看出,發生災難的時候,各國的救援也都容易顯得卡卡的,或者還需要經過一個協調的工作才能指揮,這在急救災難需要分秒必爭的情況下,又不知道會耽誤多少時間?
且各國的救援器材也是想到甚麼用甚麼,可以說每一次的急救災難現場也是各國展現自己國家救援設備跟理念。
幾乎每次急救災難現場也是各國救援隊回去後思考要不要增添設備跟增加技術的展覽會場。
那麼我們可不可以像是貿易協定一樣,簽訂急救災難協定,同時每1~3年進行一次災難急救演習,針對各種場景提前預演一次,同時在這演習當中展現各國自己的救災理念,並登記在案。
急救災難協議下,各國需要隨時準備一批人員,可以應付緊急狀況,且各國需要固定保持一定程度的應付急救物資,一有災難狀況便可直接運往當地。
最重要的一點是,按照如果該國即將面臨災難時,其他國家按照協議,也要提前做好準備,甚至可以優先委派過去該國準備救災,如此一來便可以縮減更準備時間,讓黃金72小時可以更多。
且在各自的國家必須每一年自己國家的民間組織合作,進行災難演練,不強迫原則下由民間組織志願報名。
學會如何第一時間準備好物資前往災難現場救援,配合當地政府進行協調分配等工作。
並且根據訓練狀況,頒發這些組織相關認證,讓這些組織也可以前往其他國家進行演練合作等等。
簽訂協議的這些國家,必須要與民間民航進行合作,當有急救災難狀況下,如有自己國家的民間組織要前往協助,必須第一時間空出位子,讓這些志願者前往協助。
因為我不是相關急救專業人員,所以應該要如何補充其他意見,就要等國家招開專業人士過來討論,但全球氣候極端且異常的狀況下,國與國之間更應該要互相幫忙,提供技術等等。
畢竟現階段,氣候異常特別激烈,很多救災工作,都是要看到該國真的無力救災,然後該國也提出救援的宣告,這個時間點都少說延遲1天時間,更別說從發出國際請求去救災,到該國準備號出動救災,都要1~2天時間,換言之,少掉的這2天可以將災情壓低到什麼程度,我相信所有人都心裡有把尺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