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新北市林秉宥議員帶著疑為國防部軍備局205廠產製之制式管制軍品NIJⅢ等級的抗彈板,飛至美國進行實彈測試,根據林議員表示,其結果顯示確能達到國軍設定的3級防護標準,但也強調無法有效抵擋共軍5.8新型的子彈,此言一出,自然是引起社會一片譁然。對此,國防部除第一時間說明外,並欲提告林議員,但也說將公開測試釋疑。

對筆者而言,此事件不在於抗彈板是否能擋住共軍的子彈,而是為什麼國軍管制性軍品能被帶出國測試?諸多的疑點令人費解,對此吾人不禁懷疑,所謂的在美國進行實彈測試的國軍抗彈板,來源不僅不正(即便有「軍備局205廠製造」的字樣),就算來源真為國防部內部流出,那情況更是糟糕,盜竊軍品若為軍人,依《陸海空軍刑法》最重可處死刑,若是一般民眾,依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竊盜罪」,也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同法第349條,收受贓物者亦可處相同罰則,若變賣贓物之財物也以贓物論處,相信身為民代的林議員不會是盜竊者,但其來源為何卻又不願說明,因此本人可以合理假設,本次所測試的抗彈板為贗品,或者是軍備局淘汰的不良品,當然,這一假設尚須專業單位檢測才可得之。

各界同胞關心國防事務,對我國整體國家安全絕對有正面意義,但是背後搞小動作、挑刺,那就很不厚道了,如同本案,任何國人要是真關心台灣軍人在戰場上的安危,大可以光明正大的向國防部提出相關質疑,甚至要求國防部配合檢測,若結果真的不良,還可尋求管道責令國防部改善,而不是走旁門左道,風塵僕僕的飛至他國,只為證明抗彈板不抗彈,其心態著實不可思議

吾人以為,各級民代是經選舉程序後產生的公眾人物,對社會應該有更重的示範作用,姑且不論其本意為何,整件事的行徑不僅跳脫正常的程序,而且對測試品來源隱匿不報,使得國防部必須下令對全軍進行普查以正清白,這無形中已打擊到國軍士氣,相信不是國人所樂見的。最後,筆者要呼籲,不論身分為何,國人關心國防事務都是好事,但身為法治國家的國民,最基本的素養就是要「照章辦事」,若只因為博一時眼球而各顯神通,試問法治觀念何在?長此以往,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社會將蕩然無存,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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