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前幾天(4/26)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修訂版的「反間諜法」,將間諜行為的定義擴大到「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網絡攻擊等行為」,並將於7/1開始實施,可以預想,這法案通過後除了增強中國對境內反對勢力的打壓外,也讓中國的反情報機構得到擴權,能在「合法」的範圍內拘捕他們懷疑有間諜嫌疑的任何人。
其實在中國人大進行修法前,其情報機構就已經有多次藉故逮捕異議人士的紀錄,雖然使用的都是不同法令,但在習近平上任後,則是將「肅貪」和「反間諜」作為鞏固政權和強化對內監控的手段,從2012年開始的打老虎行動已經讓習近平成功剷除掉黨內可能的挑戰者,而在「反間諜法」修正案出台後,可以預想,他除了會用於剷除政敵外,也有可能用於控制駐中國的記者或企業。
而日本經濟新聞對中國修訂反間諜法,在4/28以《在中國做這些可能被當成間諜》撰文,提醒企業應謹慎交換資訊以進行自衛。
對台灣人來說,長期以來都有一種「只要不犯法就不會被抓」的觀念,這在法制健全的國家或許如此,換言之,但對中國的執法單位來說,外國人在中國行為,是否違法完全由他們認定。
附表是參考日經新聞給日本進出中國人士的指南,經修改後給台灣民眾進行參考,參考範例則是參照近幾年被中國情報單位拘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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