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游錫堃2月1日應邀參加《國際宗教自由峰會》,在峰會上他並以「為自由而生,為人類自由而拼」為題發表演講,內容提到,他「代表」台灣國會及2300萬人民,感謝美國過去在台灣人民追求民主自由過程中的扶持。隨後,游錫堃也提到:「台灣是南島語族的故鄉,也是華文圈的民主燈塔,而台灣的宗教自由與自由民主,也獲國際評比不凡。」
在會中,他也表示:「然而,世界上仍然有人沒有選擇的自由,生命甚至隨時可能消失,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利遭到無情的剝奪,比如緬甸的羅興雅族穆斯林、北韓的基督教徒等族群便身處在黑暗之中,在中國,全面性、系統性的宗教打壓更是無所不在。」
游院長的演講主題是「宗教自由」,但他同時也點出,宗教的不自由、受壓迫,其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政治上的壓迫所造成的,也就是說,是人民無法享有「政治自由」所造成的,而人民的「政治自由」無法獲得保障的原因,則是出在政治上欠缺「民主憲政制度」的設計。
游院長在演講時,自稱是「代表」台灣的國會及2300萬人民,而對於台灣的「民主憲政制度」的設計是否已達到完美的問題,在本次演講中他並未談及,但從他提到:「感謝美國過去在台灣人民追求民主自由過程中的扶持」、「台灣是南島語族的故鄉,也是華文圈的民主燈塔,而台灣的宗教自由與自由民主,也獲國際評比不凡。」等語來看,游院長「內心似乎明白」,台灣的「民主憲政制度」尚有缺陷,並非完美。而其原因就是出在於《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的規定。
因為《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規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 在《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裡,這樣一個「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之下,中華民國是否還能稱為是一個「民主共和國」?游院長的內心也相當懷疑。
因為,一個「民主共和國」國家建立的「最高原則」,除了立基於「服從法律的人民的普遍聯合意志」之外,還有必要在其之上,再加上「基於」只是某些特定的人所信仰的「三民主義」作為立國的基礎嗎?而一個不是基於「台灣人民的普遍聯合意志」建立起來的國家,而是基於某些特定人所信仰的「三民主義」所建立起來的國家,這樣一來,依照憲法規定,立法院院長也只能是「代表」「三民主義」的「國家國會」的院長,而不能是「代表」台灣國會及2300萬人民的院長,游院長雖自稱「代表」台灣國會及2300萬人民,其實他「內心非常清礎」,依照現行台灣憲法規定,他是「無權代表」的。
除非「三民主義」等同於「台灣人民的普遍聯合意志」,這樣代表「三民主義」就等同於代表「台灣人民普遍的聯合意志」,但如果「三民主義」等同於「台灣人民的普遍聯合意志」,那《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裡面「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就是「多餘的」規定,這種多餘的規定,按理也應該刪除。反過來說,如果「三民主義」「相異」、甚至是「牴觸」「台灣人民的普遍聯合意志」,那麼《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裡面這個「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將因為「牴觸」「民主共和國」國家建立的最高原則,即「民主原則」,而傷害到台灣(中華民國)人民的「自由人權」,而在這樣一部侵害台灣「自由人權」的憲法統治之下,台灣現在還會是一個「民主」國家嗎?
基於以上的理由,台灣(中華民國)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就必須要將《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裡面,「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刪除掉,因為唯有這樣做,台灣(中華民國)才能成為真正的「民主共和國」,否則,想繼續保留而不刪除這個規定,那麼台灣(中華民國)現在以及未來,都確定不能也不是一個「民主」的國家,而游院長雖向世界宣稱「代表」台灣的國會及2300萬人民,終因《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內「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徹底摧毀了台灣的「民主憲政制度」的建立,使得游院長無法「合憲地代表」台灣國會及2300萬人民,而台灣的國會及人民也因為無法被「合憲地代表」而喪失「政治自由」,而一個沒有「政治自由」的人民的台灣,「台灣」因此不但無法成為「華文圈的民主燈塔」,甚至有可能如游院長所說:「沒有選擇的自由,生命甚至隨時可能消失,生而為人的權利遭到無情的剝奪」,結果台灣也將成為沒有「宗教自由」的地方。
以上所述台灣目前「反民主」的憲政亂象,相信游院長「內心知之甚明」,期待手握台灣最大立法權的游院長,將「內心知之甚明」的台灣憲政民主化的障礙排除,與台灣人民一起將台灣憲政民主化的最大障礙者,即《中華民國憲法》第1條條文內「基於三民主義」的規定刪除,還權於民,使台灣的民主憲政制度的設計,早日步上正軌,如果游院長真的這樣做,才是與他的「為自由而生,為人類自由而拼」的志願相符,也將成為人民心目中,真正造褔人民的好院長!
文/台灣制憲基金會志工楊西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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