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民法」通過成年年齡將從20歲下修至18歲並於明年元旦正式上路,也將影響整體稅務規劃,包含「六大稅目」相關變革,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必須針對相關理財超前部署。

  基於青年公民意識抬頭使得民法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除了結婚、投票、法律責任、購買手機、租賃房屋、銀行開戶可自主外,未來如何針對整體稅務規劃整併,尤其在民法與稅法之間的影響層面,已讓各位準成年人的父母開始摩拳擦掌。

  吳明儀會計師指出成年下修18歲後,至少會有六個稅目產生影響,包含綜所稅(受扶養親屬定義)、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土增稅(一生一屋優惠) 、地價稅、房屋稅、房地合一稅等,針對新舊方案相互比較,也讓讀者了解稅務規劃的不同面向,分述如下:

壹.綜所稅:
意即扶養親屬產生變革,原先年滿20歲以上親屬若有就學、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者可列為受扶養親屬,明年改為18歲以上,將影響到扶養親屬抵稅與列舉扣除額情況。18~20歲的待業親屬原本可列為受扶養者抵稅,自明年起無法適用。

貳.遺產稅:
即當繼承人為子女、孫子女時,或被繼承人遺有受扶養之兄弟姊妹,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其有未成年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例如以10歲繼承人而言,原本可適用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50萬元,明年起僅剩450萬元額度。

參.土增稅:
透過自用住宅「一生一屋」優惠稅率的限制條件,當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不具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才能符合優惠規定。自112年起18歲以上子女即可不受上述規定之限制。

肆.地價稅:
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來自「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限制條件。成年年齡下修,子女滿18歲時便能突破1處限制。多一處土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比一般用地稅率節省4倍稅金。

伍.房屋稅:
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所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限制條件。成年年齡下修,子女滿18歲時即可突破3戶限制也利於多屋族群。

陸.房地合一稅:
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交易自住房屋土地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成為「自住房地」優惠稅率的限制條件。成年年齡下修後即可獨立適用6年1次的自住房地租稅優惠。

  18歲成年下修稅務之戰必須超前部署,已讓所有準成年人的父母憂心忡忡,吳明儀會計師指出關於不動產相關稅務法令目前沒有配套修正,存於現存法令中各種稅務優惠,由於成年年齡下修便已涉及子女成年;除綜所稅、遺產稅外,土增稅、地價稅、房屋稅、房地合一稅勢必會先造成空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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