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歷史,41年前,1981年洪振宗議員在省議會質詢指出,「以再製油冒充食用油,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而且形成新興的、非常賺錢的行業。據說,衛生主管機關早就知道內情,但因怕事,不敢依法取締。」此項「再製油冒充食用油」,以及非食用油脂進口等問題,未能完全解決,8年前,2014年發生「黑心油事件」風暴,不知何時會重演食用油脂的毒害問題,引人憂心。

依2010年11月出版《被遺忘的1979年,台灣油症事件30年》第278頁,郭育良教授接受專訪時指出,「1968年日本發生油症事件時,日本政府只花了一個半月就找出致病的原因。反觀台灣在1979年發生時,雖然已有日本的前車之鑑,卻還是花了半年的時間才找出元兇,確實令人不解。」

又指出,「當年如果政府能在一個半月之內,就查出是米糠油裡的多氯聯苯出問題的話,我認為受害人數至少可以減一半至三分之一,他們體內的毒素濃度也會大幅減低,對他們所造成的傷害也不會那麼嚴重。」

1979年12月27日中國時報報導有關衛生單位「互相推諉」的現象,「此次事件首先在去年(1978)12月開始發生在彰化縣,但彰化縣衛生局對於怪病的發生卻不以為意……今年(1979)3月,台中縣衛生局也接獲惠明盲校出現慘痛怪病的報告,於是馬上徹底抽驗……有限的儀器設備卻使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直到七、八月間,罹患此症的人越發增加……中縣衛生局趕忙將此事實報告省衛生處,省衛生處卻以普通方式檢驗,表示沒有問題之後就再無下文了……」

我們由「油症事件」及「黑心油事件」得到了啟示,食用油脂的健康安全的風險問題,仍未解決,其原因之一是基本人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等,未能得到尊重及保障,政府官僚作風,以及「官官相護」積習也未消除,引人憂心。

1996年底發生的「太極門冤案」,其平反行動已由國內走向國際社會,受到國際宗教、人權學者的矚目。26年來,受害者的心聲卻得不到政府官員們的傾聽,如果想跟國際人權標準接軌,及達成「人權立國」目標,如何實踐呢?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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