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為了促進國民消費分別推出藝FUN券、動滋券等,此舉看似優惠於民,但其中有人看得到卻吃不到。從政策目的及手段皆可以看出政府欠缺從民眾的角度思考事情。
從整體政策觀之,藝FUN券與動滋券的目的倘若要促進民眾消費,豈不是應該全民享有,如此,才能將固有的餅做大,讓更多民眾去消費而非只有中獎的人才能消費。藝FUN券與動滋券應該如同三倍券的方式讓全民普及,而不是用抽籤的方式決定誰有利誰無利,國家治理不是企業經營,不能從營利的角度思考應該從民眾的角度來實踐公共利益。
從政策手段觀之,從藝FUN券與動滋券的抽籤程序,可以發現藝FUN券主要是振興文化產業;動滋券主要是振興體育產業。不論兩者的振興標的為何,總而言之,皆是振興整體經濟;然而兩者所辦理的抽籤程序卻有所不同,甚至到抽籤當天才知道遊戲規則,是否違背了程序正義?
藝FUN券是抽身分證字號末碼數,原以為動滋券也是依循前一套藝FUN券的規則;然而,事實上卻事與願違,動滋券是用另外一套規則進行抽獎。如果有看過動滋券抽獎的直播,就能夠深深體會到什麼叫做抽籤規則、程序傻傻分不清楚,有看沒有懂的感覺,只能說政府很喜歡把政策搞得很複雜、很不便民。再者,政府運用這樣的方式進行抽獎是否具公平性,規則一變再變,讓人看得霧煞煞。
或許,未來還會有諸多相關的振興政策,希契政府能夠多花點心思在政策設計與規劃上,從有利於民的角度思考政策,思考如何讓民眾取得更便利,讓政策實施趨於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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