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十月四日以緊急命令實施「禁蒙面法」,引起反送中民主鬥士憤怒。網友惡搞出各種頭髮拉到前方遮臉的造型,反送中民主鬥士也不理會「禁蒙面法」,繼續在香港四處抗爭。
「禁蒙面法」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合理手段,許多民主法治國家,例如美國、德國、法國都有。我國也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得限制集會遊行中「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這個法律的意思是,要上街頭表達意見請不要匿名,如果有人在集會過程侵犯他人 (例如潑何韻詩紅漆或扯下邱毅假髮),我們也要能立刻抓住你。
民主法治國家,一定有精密完整的法律來維護體制。在台灣,法律的設計是要鞏固民主;香港有法治而沒有民主,所有法律變成確保中國專制統治,所有合理的法律統統變成惡法。
所以「送中」法律本身是合理的法律,把嫌犯送到應該審判的地方去,可以把香港殺人犯陳同佳送回台灣審判。可是因為中國的法治受專制共產黨指揮,無法令人信賴,200萬香港人挺身反對「送中惡法」。
「禁蒙面法」也是一樣的,法律本身合理,但大家不相信中國只用來制止暴力。一定是用「禁蒙面法」辨識出民主鬥士後,整個社會找你算帳。(例如:國泰航空開除數名反送中員工,參見拙作「二評共產黨<嗨,你今天幾分?>」)
香港的反送中民主運動,目前已經陷入困境。和平、理性、非暴力,共產黨根本不理你,以全中國的力量多方面去抹黑打擊反送中,時間長久地拖下去人民畢竟會疲倦;如果反送中使用暴力,最強的暴力在共產黨手裡,且國際與全體百姓也不容易認同暴力。(參見拙作「中國不民主化,香港問題不會解決」)
雖然筆者熱切期盼香港成為中國民主化的契機,卻絕沒有叫香港人去當烈士的道理。要爭取民主化有三種可能路徑:
一是全民的願望
中國全民的願望比較可能是物質享受,並不是民主。(參見拙作「六評共產黨<中國戰狼>」)
二是出現蔣經國這樣開明的獨裁領導人
習近平是毛澤東後最反民主的領導人,在2018年稱帝蔚為世界奇觀。
三是美國幫忙
目前川普總統的態度是重商利己,無意介入中國事務。只有太離譜的新疆集中營洗腦,才會進行人權問責。也就是說沒有大規模的流血,美國不會有意見。
如此說來,香港的民主運動實在不容樂觀,那為什麼我們台灣人還是應該全力支持香港民主運動呢?因為我們並不是在選擇會贏的一邊,而是在選擇良心的民主道路。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