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云:失之毫釐,謬以千里。胡志偉混入遊行隊伍,本來應當也可說是懷有雄心偉志,想有好的一番作為,結果卻只是以紅漆潑灑何韻詩。被逮捕後,經法官審理裁定交保。他(胡)受訪時表示,他不知道被潑灑的是何,並說他是希望香港不要暴力反政府(中共政府、習近平政府),同胞不要對立,仇恨,衝突。他的說法很好,卻也很奇怪,不要對立仇恨衝突,那為何以紅漆攻擊遊行,和平訴求民主自由的人士?他說他不知潑灑對象是何,這也令人難以置信。他上次以生髮水攻擊潑灑蔡丁貴,難道也不知是蔡丁貴嗎?而且他以什麼身分權力權位攻擊遊行者?難道是像香港槍擊學生的警察嗎?具有(中國共產黨授權?)公權力嗎?或根本是盲目胡搞、膽大妄為,像亂撕連儂牆留言的中客遊客?
其實台灣不會拒絕,不會容納不下胡有何不同意見表達。因為台灣是民主自由重視人權法治的國度,胡先生如對遊行抗爭者有意見,盡可批評指教;也可為文投書或開直播等方式表達。但以紅漆生髮水等攻擊人身,這是暴力行為,是觸犯刑法的。他說他反對港獨來台灣製造問題,也反對台獨,這應比較像是他的內心話。但港獨台獨是什麼,他有沒有搞清楚?
所謂港獨,是反送中,反不民主不自由,而台獨則是崇尚追求民主自由,重視人權法治。這有什麼部隊不好?美國英日德法等他們不都是這樣崇尚、追求民主自由,重視人權法治。也正因為有台獨的倡議民主自由人權等,所以台灣有民主政治能遊行抗議表達不同意見主張。因有民主政治所以張安樂也可組黨而胡志偉也常與名人合照,不時對他不認同的陣營或人士表達異議異見或意見。如能彼此包容尊重,各發其議論而不使用暴力相干擾,那不是很好嗎?然而胡卻一再利用民主自由賦予的方便而以暴力攻擊他所不樂見的對手,意見與其相左的份子。這樣就不對了。
他不是法律不是檢察官法官也不是警察,怎能任意攻擊人呢?更何況即使警察法官也要依法行事。所以胡的攻擊行為是非法是不正當是極為可議的。這簡直比香港警察以實彈射擊高中生還嚴重,至少也是不該有的暴力行為。
其實香港的反送中衝突應當是可解決甚至很好解決。就不要搞中獨共獨(獨,獨裁專制)以皇帝帝王自命自居,香港不要代理中獨共獨(獨,獨裁專制)而容許民主自由,那麼衝突都會消弭於無形。到時戎狄蠻夷閩粵人都可競選總統,有如黑人歐巴馬可選總統當總統;那麼中國還有什麼問題?還有什麼敵人?可是問題就出在中共或統促黨與胡志偉等偏要用強制的方式加諸反對者反抗者。不用選票而用子彈用油漆,不用ballot而用bullet:這樣搞到最後一定是傷亡或走向滅亡,像秦始皇秦漢唐宋明清與國民黨?跟著大概是共產黨吧?其實為政者熱中政治者很多作為常是稍加改進,則轉危為安、長治久安。中國中共中獨共獨如能稍微嘗試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以ballot替代bullet,替代胡椒水水炮真槍實彈,那麼全球也不會頻頻譴責中國的鎮壓屠殺了。潑漆如改為獻花,那麼種種美好和諧必將源源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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