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同業黃哲斌以無法忍受「業配」(或「置入性行銷」)為由,發表「乘著噴射機,我離開《中國時報》」一文後,離開了工作16年的《中國時報》。為了支持這位中年失業老公的壯志,他的太太把放在銀行的定存解約拿來充當臨時家計之用。
短短幾天,黃哲斌的部落格點閱數衝上十餘萬。不少人留言加油、打氣。無可諱言,當然也看得到少數幾篇酸酸的留言。這個不令人意外,畢竟在民主社會裡,記者的社會評價大概只能跟政客們相提並論吧?而且難免有種聲音:就是你們把台灣搞得這麼糟的,你們自己不先自清,憑什麼要別人挺你們呢?
沒錯,作為媒體從業者之一,不管你處的位置是報老闆、或只是一個小記者,都只能默默接受這個「共業」(或責難)。但是如果我們社會對於所有看不下去的事情都抱持著「那是你家的事」時,那麼就只會剩下「無力感」與「憤世嫉俗」這兩個兄弟與我們為伍了。
在野約束制衡執政
馬蕭當選總統後,回了台灣記協與媒改團體一個親筆函:「承諾政府不得進行政治目的的置入性行銷」。二年過去了,他的政府擺明了不打算履行承諾,約束自己團隊不得為惡,反而掰出了立法規範民間媒體的理由。還好台灣還有民主機制可以治得了這種流氓行徑。我們可以先要求最大的在野黨民進黨後,再逼著國民黨不得不跟進。
也許民進黨會覺得無辜,為什麼國民黨做惡,他們要先被打屁股呢?理由很簡單:首先,置入性行銷是民進黨政府在2003年先提出的,如果民進黨想要再度執政,那麼先針對當年他們做的惡道歉吧;其次、不管是現在民進黨的執政縣市首長或這次五都選舉的部分市長候選人,還是有人偷偷摸摸地在媒體裡搞這種把戲。
換句話說,如果民進黨願意承認當年提出置入性行銷是個不對的政策,願意承諾選舉時及執政後都不會搞置入性行銷,以及會以黨紀約束所屬地方首長不得用人民的錢洗人民的腦時,那麼壓力自然就會轉到國民黨身上了。
(後記:本文登於2010年12月17日的蘋果日報,原標題為「至少民進黨可以先對自己開第一槍」)
(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Newtalk新聞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