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書 房仲業增訂禁惡意挖角條款 須慎防侵害工作自由

    2021.12.07 | 14:18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通過增修倫理規範,規定房仲同業間不得有不實廣告、冒名檢舉等多項規定,目的是要求房仲同業自律、相互尊重。其中一項不得「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卻讓人匪夷所思。因為企業基於人才需求高薪挖角,在各個國家、各個行業都很常見,這項規範未來勢必產生不少爭議。台灣各行各業也幾乎都有不同的倫理規範或自律公約,例如司法院就針對法官訂有倫理規範及自律機制,目的是維護法官優良品德操守,提升司法形象 ;前幾年多霥知名大學發生論文造假、不當掛名等爭議,各大學也紛紛自訂學術自律規範,嚴禁造假、抄襲、不當列名或未適當引註出處等規範。民眾每天看的電視、雜誌、報紙等新聞媒體,不管媒體內部或是相關公會,也都訂有新聞倫理規範,內容不外乎要求新聞平衡、善盡查證責任,以及維護公共利益、不侵害隱私等。這次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通過的倫理規範,新增不得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惡意挖角」,卻讓人好奇新規定維護的,究竟是房仲公司老闆的利益?還是廣大房仲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企業基於人才需求加薪或高薪挖角是常態。像這二年疫情推升網購熱潮,電商龍頭亞馬遜就高薪搶司機,結果還造成美國出現校車司機荒;國內多家科技大廠過去常有高階幹部被谷歌、蘋果等企業或中資公司高薪挖角,逼得國內企業也用加薪、發獎金股票等方法「搶人」。選擇想要的工作及追求更好的薪資待遇、福利,是人之常情,也是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尤其什麼是「惡意挖角」,也很難定義。我們樂見各行各業訂定倫理規範提升品質,但若變相為侵害民眾轉換工作的自由及權利,就必須要審慎。
  • 投書 高官們 看看新興菸品國際研究

    2020.08.21 | 11:40

    將近有13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終於在今年5月底預告了修正草案,於7月底時預告期滿。近日,前行政院環保署署長魏國彥,則在臉書對電子煙、加熱煙與紙菸發表相關言論,他問道,「這些菸品,對吸菸者的健康或造成的二手煙危害各是如何,國際間應該有些科學研究結果了吧?」確實是有的,但不知為何,縱使有如此多的資料和研究數據在網路上,還是有許多人對電子菸與加熱煙抱有錯誤的觀念與想法。英國衛生部便有發表文章《有關電子煙的8大真相》,文內提到「電子菸危害遠遠小於香煙」、「電子菸每年幫助5萬至7萬名用戶戒菸」、「電子菸沒有二手煙的題」,而英國衛生部更強調,「完善法規是非常重要的」。也有人會擔心,「開放電子菸會讓青少年好奇而去吸菸。」但這可就不對了。澳洲便有研究在《國際毒品政策雜誌》中指出,不抽菸者固定吸食電子菸是很罕見的一件事,「比例僅僅不到1%」。甚至,開放電子菸後,英國與美國的年輕人及青壯年的吸菸率都是急速下跌的,沒有增加的趨勢。這些數據足以證明,開放電子菸不會突然有吸菸人口暴增的現象發生。明明有這樣的前車之鑑可以參考,亦有研究資料能閱讀,但為何政府獨獨不把危害遠低香煙的電子煙納管,甚至採取禁止的手段?讓民眾吸到更毒的香煙,完全不是一件好事。此外,若是貿然的禁止電子煙或加熱菸,只會造成檯面上的交易轉移到地下,間接促成走私的氾濫,印度便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即使印度政府禁止電子菸,民眾仍可以經由各式管道獲得相關產品並使用。這些被禁止的菸品,由於是採取走私的方式,沒有經過政府檢驗便進入市場,因此商家便可能擅自加入危害健康、甚至是性命的添加物,讓接觸這些菸品的人得到不良的後果,最糟的情況下便是死亡。電子煙與加熱菸都應該被政府納入管轄範圍,直接選擇禁止的話,不僅會造成地下市場興盛、政府無法抽稅外,更可能會有大量民眾吸食到不法菸品,百害而無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