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總統馬英九拒絕公開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今(8)日接受新頭殼《星期話題》節目訪問時說,這跟本就是假議題。國務機要費是總統府法定的預算,預算使用後,依法需要審核並做成決算送到立法院,立委若有質疑,本來就可以進一步查核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明細。
不管是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或首長的特別費,黃世鑫指出,性質都類似於民間企業的交際費或公關費,只有政府的一級首長才可以擁有。他認為,政府首長需負擔政治責任,也沒有上下班時間,擁有一筆可以靈活運用的金額是合理的。
黃世鑫表示,跟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比較,一般的預算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及不能有歧視待遇等要求,很難應付紅白帖等需求。至於首長特別費算不算薪資一部份,只要看預算法裡,將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定義為業務費,跟薪資所屬的人事費不同,就知道兩者性質有所差異了。同時,特別費也規定是屬於首長、副首長特有,並因公務之所需而編列的;因此,沒有用完,就絕對不能放入自己的口袋。
至於為何會出現假發票等核銷問題,黃世鑫表示,會計法第52條第15項規定,經費支出的「原始憑證」不一定得是發票,而是只要得以「證明各款事項發生經過之單據或其他書類」,也就是應該由會計人員負起審核責任。
黃世鑫表示,但會審人員為了保護自己,即便拿真的收據來,他們也會反要求他們拿發票來,這是會審人員濫權。因此,他認為余文並不是幫馬英九背黑鍋,而是幫會審人員背黑鍋。
他說,這些規定都是主計總處頒布的。但特別費、國務機要費發生爭議時,他們卻都悶不吭聲。
最近,檢調也針對大學教授接受國科會委託,使用假發票核銷展開調查。從來沒有申請國科會補助的黃世鑫說,根本原因在於國科會對於核銷項目太過僵化,尤其是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本來就不太需要硬體設備,但難道這些研究就不需要耗費時間與精力嗎?
至於總統府拒絕公開國務機要費使用明細,黃世鑫表示,今天花的是人民的納稅錢,本來就應該公開;法律規定也很清楚,預算執行後要審核決算,如果認為有問題當然要細究。所以,國務機要費不是馬英九、陳水扁個人的帳戶,而是總統府的預算本來就該公開。即便是機密部分,也有機密費用審核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