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今(26)日以「快訊」的方式報導,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的11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薄熙來的代表資格終止。」此舉意味,薄熙來失去人大代表所享有的免予起訴的豁免權,也摒除了中國當局對他提出刑事訴訟的障礙。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相關問題和線索全部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華社在當時的報導指出,薄熙來在前重慶副市長王立軍事件、妻子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案件的錯誤和責任,且在上述2起案件的調查過程中,發現薄熙來的其他違紀線索,因此決定停止薄熙來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檢查。

而谷開來在8月9日進行審判後,當月20日即宣判被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等於是處以無期徒刑。而9月24日,王立軍因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等案,遭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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