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昨天以李宗瑞案做為頭版新聞,內容詳細描述犯案過程以及影片對話。檢方今(27)日即傳喚相關4名記者到案說明,其中還包括文化大學新聞系的實習記者陳婉芝,她透過文大公關室表示,自己並沒有參與該篇新聞的資料收集與編寫,是被掛名的。

偷拍案新聞餘波盪漾,原本以為在李宗瑞投案後,就可望平息的新聞,卻再次被中國時報以聳動標題與頭版的編排持續炒作。檢方針對報導內容在今天上午發出證人傳票給撰文記者陳鴻偉、游鎮槐、陳昱翰和實習記者陳婉芝等4人,調查相關事證並查明偷拍畫面截圖的來源及散布管道。

但據文大公關室主任郭瓊俐表示,經陳婉芝告知校方,她本人不願意接受任何採訪。但她也並沒有參與該篇新聞的相關資料蒐集,或是新聞的撰寫。不過,這件事並不會影響到未來她進入媒體界的工作意願,只是會讓她告訴自己要更小心。

而文化大學是否會對這次事件有其他協助?郭瓊俐說,校方只是代為轉述學生的說法,不會有其他動作。文大新聞系則表示,一切交由公關室發言,不再多做其它回應,系上已經請老師前往中時了解學生的實習狀況。

中國時報總編輯張景為在受訪時表示,因為他當天沒有上班,對於實習生被掛名,他要再進一步了解詳細情況。另外,針對將被檢方約談的狀況,張景為說,中時會跟檢方詳細說明該報導的意旨與方式。

對此,政大新聞系大學報指導老師江靜之表示,作為一個把學生送到實習單位的學校或系方,有責任要向合作的實習單位了解與詢問,新聞掛名事件到底是怎麼回事?中時是基於何種理由與目的,將學生或一般記者的姓名放在未參與的新聞上?

她表示,若如同該學生所表示,完全沒有參與關於該新聞的採訪寫作與資料收集的過程,將不僅是該名實習生的問題;更要問的是,一位從未參與新聞流程的基層媒體工作者,為何什麼都沒有做卻被掛名?該實習單位這樣做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如果當該實習單位的回應,無法有適當而清楚的回應,校方甚至可能要思考該單位是否適合再繼續進行實習等建教合作。

輔大新聞系生命力新聞指導教授陳順孝則表示,學校請學生到業界實習,是希望透過實習的方式讓學生了解實務狀況。當然,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理想跟現實的顧忌,但仍不能跨越新聞倫理與法律的底限。

陳順孝也指出,一般媒體在新聞稿上願意掛實習記者的姓名,是代表對實習生的肯定,但在新聞稿中,實習生的掛名應該名實相輔,沒有參與新聞工作的流程,就不該掛名,以確保學生在真實的狀況進行採訪與新聞的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