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今(11)天表示,同婚專法最快會在2月提出。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受訪表示,依據《公投法》規定,政院在2月底前經過周四的行政院會通過該法案,但因為下下周四是二二八連續假期,因此,最慢勢必要在下周四(21日)院會通過,預計在立法院這個會期完成三讀程序。

大法官去年5月針對台北市政府、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定《民法》婚姻規定限定一男一女違憲,政府在公布日起2年內必須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意謂著今年5月24日前要完成立法或修法,否則同性婚姻者在今年5月底就可以辦理婚姻登記。

但去年下一代幸福聯盟所提的兩項公投案: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以外形式保障同志伴侶?都通過門檻。據《公投法》規定,政府應於公投結果公告後3個月內研擬相關法律、自治條例提案,並送至立法院、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因此,該草案應於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