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7日全國國土計劃公告施行,是台灣第一次有法定的最上位空間計劃,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行政院有「違法審議」之舉,今 (23) 日與其他民間團體共同遞交「全國國土計畫異議書」,訴求包含落實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要求行政院對相關人員客責及督促各部會研擬計劃進度、改正農業發展地區劃設條件等。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該計畫進入行政院後,卻在無告知原因的情況下,內容被大幅縮減了一百多頁,後經地球公民基金會行文後,政院才公開會議紀錄,且公開形式是要求民間團體自行影印,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在網路時代,這樣的資訊公開方式,離譜至極」。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此舉為「嚴重的違法濫權」,輕視透過民眾參與所形成的國土計劃。該基金會認為,由於台灣土地違規現象頻傳,國土計劃必須扛下「土地轉型正義」的任務,因此以較多的篇幅說明這部分,卻遭行政院大量刪除,等同是「自廢武功」。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經過行政院國土審議會會議記錄比對,發現是「張景森政委一言堂的裁示」決定「請內政部將計畫重要政策內容整理為摘要本」以及「精簡計畫草案」,李根政批評這樣的大幅刪減決定讓「國發會的角色消失」,是「把國土計畫審議會當成橡皮圖章」。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的專職律師郭鴻儀也指出,行政院內部召開的國土計畫審議會沒有任何公民參與或開放的程序,「在沒有任何理由說明下,刪除將近半數的內容」,是「行政院一意孤行」的結果。並提到依法規定,各縣市國土計畫遵循全國國土計畫,不過在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會議過程,卻將全國國土計畫定位為「行政指導」,此種不具法律強制力的行政行為,以要求內政部縮減全國國土計畫內容。郭鴻儀認為,此舉大減國土計畫的法律地位,「全部斷送在行政院『內部』國土審議會」。

另外,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提到,如果「沒有透明的資訊,所有決策就失去正當性」,他說,資訊透明有三個層是,第一個是「政府資訊來源透明」,第二個是「政治參與的透明度」,最後則是「政府課責制度」。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雖然了解現在國土計畫的迫切性,不過「決策黑箱的過程」讓該協會「依舊認為現在行政院公告的全國國土計畫,有打掉重來的必要」。

最後,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的專員吳其融也分析,「全面弱化與部門計畫關係,恐怕會影響未來開發行為的早期協調空間」。他認為,儘管事務官盡力在「粗魯而傲慢」的裁示下,守護全國國土計畫的結構。但經吳其融比對後,發現在「全國國土計畫與部門計畫的關係」、「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劃設條件文字調動」以及「農業生產環境維護」的文字還是被大幅調動、刪減,容易影響未來的協調空間,損及計畫的整體效益。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副處長吳政昌接受民間團體遞交全國國土計畫異議書。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行政院內部召開的國土計畫審議會沒有任何公民參與或開放程序,違反國土計畫法第11條,大大減損全國國土計畫的法律地位。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審議紀錄的大幅刪節決定,僅是主席一言堂裁示,全國國土計畫審議會成橡皮圖章。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秘書長陳瑞賓說明,資訊透明是一、決策程序清楚透明 二、決策的理由要清楚透明,不是讓民間共識比不上長官一句話。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分析,行政院竟將全國國土計畫與部門計畫的關係、農業發展區第一類劃設條件文字大幅調動以及農業生產環境維護的文字被大幅調動或遭刪除。   圖: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