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執政末期,因第一家庭及黨政高層捲入多起弊案,重創當時的民進黨政府;同時,另一頭則是迅速崛起、深受民意擁戴,準備率領國民黨班師回朝的馬英九。當時的馬英九之所以深受歡迎,原因之一正是大打「清廉牌」以對照深陷貪腐疑雲的民進黨。

不過就在幾年以後,包含陳水扁在內,絕大多數民進黨政要當年所遭控的罪名,要不是查無實證、就是因爭議過大或審判有瑕疵而持續累訟中;另一方面,馬英九及其執政團隊因躁進推動服貿協議導致台灣經濟停滯、社會正義倒退,掀起太陽花學運,拖垮國民黨政權,在在證明了馬領導無方、施政無能,與過度傾中的基本戰略錯誤。

當年馬英九以「清廉」之名捲起千堆雪,因而打趴被「貪腐」啃蝕的民進黨。諷刺的是今天的馬英九早已隨著林益世、葉世文及賴素如等一件件的弊案,他所虛構的神話,早就分崩離析、蕩然無存。人民終於看清,馬英九口口聲聲的清廉,不但無法彌補積惡以深的國民黨;馬英九一個人的失德,卻能把國民黨拖向滅亡、更差點連著整個台灣一起陪葬。

不過,歷史的冷冽如刀地審判馬英九,過去可以因權勢而掩蓋的真相,一一因公義的到來而揭開謎團。歷時十餘年的追查,「三中案」(中視、中影及中廣)日前終於偵結,馬英九依涉及《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及《刑法》的背信等罪嫌被提起公訴。

據台北地檢署調查,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夥同張哲琛、汪海青及蔡正元等人,為兌現黨政軍退出媒體及處理爭議黨產的承諾,不顧對造的支付能力及國民黨可預見的損失,以遠低於行情的價格、幾近五鬼搬運的方式出脫舊中央黨部及黨營企業的三中股權。也就是說,在北檢的認定中,三中案受害者是國民黨,是作為黨主席的馬英九主導賤賣黨產,導致作為法人的國民黨權益受損。

眾所皆知,在國民黨漫長且不見得光榮的歷史上,多得是把國產變黨產、黨產再變成私產的案例。不過三中案中,馬英九是否涉及類似的情事,目前還沒有確切證據,再加上實務上追查的困難,恐怕也不無石沈大海的可能。即使如此,馬英九個人形象的最後一道防線──清廉,縱然尚未一刀斃命,但也無疑被打上了大大的問號。

只是在此之外,三中案的起訴,也再給了馬英九一次機會,讓世人重溫他的荒唐與顢頇。面對遭訴,馬英九除了不斷重申清白,他的忿忿不平竟尚來自「沒想到檢方會選擇在颱風天下手」,未沒等到審判,僅是起訴,便已一副自己含冤待洗、老天將降七月雪的委屈模樣。殊不知這還或是北檢對他的尊重與寬容──畢竟,當全台灣七、八成的人民都在關心颱風可能帶來的災情,以及,有沒有颱風假可放時,有多少人會在意一個曾經萬人擁戴的前總統,因為一件複雜難懂的黨產交易被起訴的新聞?

再者,更荒唐的是,擁有哈佛司法學博士(S.J.D)、擔任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竟然還獨創了個叫「準國家資產」的名詞,這要不是證明馬英九的法學專業早隨著他的從政歷練消失殆盡,便是承認國民黨在黨國不分的時代,侵佔國家資產,挪為一黨之產。這豈非同意追討黨產的必要性及正當性?

於是乎,最可笑莫過於,馬英九竟聲稱台北地檢署是以《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將他起訴,企圖將以遭政治追殺掩護自己的非法行為。只是,用不著翻遍起訴書或長達17頁的新聞稿,北檢的記者會開宗明義便說了,起訴馬英九的適用法律是《證交法》及《刑法》,壓根兒不干《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的事。

最後,即使可以預見的是,在起訴之後,三中案的審判尚需漫長的時光,但馬英九自恃的最後一塊招牌──清廉,無疑地已染上不可洗去的汙點了。褪下濃妝豔抹的虛幻妝容,露出枯槁蒼白的馬英九,再一次提醒人民,他的自以為是,以及對事實的認知謬誤與偏見。儘管荒唐到令人不忍嘲弄,但不要忘記,最悲哀正是這樣的人曾擔任過我國元首達八年之久,而我們才正在從他帶領大家深陷誤入的泥沼中,奮力掙扎爬出,稍有失神不慎,恐將再次沈淪而萬劫不復。

文/洪志學(台大校友,在科技部專案計畫等各種基層學術工作多年,亦曾任國會助理,現任職於私人產業研究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