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今(10)日全案偵查終結,起訴前總統馬英九等6人。而攸關三中案相關交易人,如中時集團前董座余建新、現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均未被列為前總統馬英九的共犯。趙少康中午於中廣大樓,親上火線回應起訴內容,他指出,自己購買中廣的價格高於另一位買家高育仁,沒有不當對價,且在他經營之下轉虧為盈,痛批「檢察官為起訴而起訴,到了法院,法官自會有判斷;這是一個政治官司,不是法律官司」。

趙少康說,檢方起訴內容有許多與事實不符,他必須出面澄清,關於高育仁所出價格包括土地,趙表示,他出價10億元不包土地,若扣除土地價格,高育仁買媒體僅8.5億元,他已對檢方說明,卻還有誤會,對此深感遺憾。

趙少康表示,他當初用1億元現款、1億元支票,並且開了56億元本票,分5年攤提,原因是當初廣播執照的效期只剩五年,中廣音樂網、寶島網可能要收回執照。此外,他當時簽約寫得很清楚,只買廣播、沒買資產,中廣大樓都要付租金的,非免費使用。

他提到,廣播與資產帳都呈給檢察官,結算有證明,土地未來都要還給中投,甚至黨產會,且中廣資產1997年營業額13億元,他入主後僅6億元、非常少,頭幾年甚至虧損,房地等稅與銀行貸款非常高。

趙少康指出,至於檢方說中投賣給他損失15億元的說法有誤。他解釋,不能以總價57億元,他出了10億元,賺了錢就必須把57分之47給國民黨,否則就是利益損失,簡直「風馬牛不相及」,明顯誤導,強調中廣廣播歸廣播、資產歸資產。

趙少康說,中廣土地的28億元從他買的第一天就很想還給中投債權人,但NCC不准分割,現在還希望分割,將來政府與國民黨官司打贏,資產就是黨產會的,且若拍賣掉還錢,黨產會也不會准許。他強調,「資產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沒有占為己有,也希望還資產」。

趙少康說,他入主中廣前七年已累積虧損42億元,於是找來知名主持人,甚至自己也跳下去主持,才逐漸有盈餘,檢方不能有「後見之明」,說他入主後賺錢,但若賠錢怎辦?媒體經營誰保證賺錢。

媒體詢問當初開了高比例的本票,馬英九是否憂心錢的問題?趙少康回答,本票是他的,是他存在風險。媒體追問馬英九是否委屈,趙說,「起訴歸起訴,到法院是另一回事,我對法院有信心」,並痛批北檢「當然是政治動作,政治官司。

律師葉慶元在旁補充,他說,買車、買房也分期,起訴書很清楚,中廣不管趙少康與四子公司都沒違法,而是「城門之火、池魚遭殃」。趙當初取得廣播部分,批檢方把不動產與廣播牽強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