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相較於「四‧二四刺蔣案」的廣為人知與討論,1973年3月29日,黃照夫選擇在法國巴黎刺殺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的代表滕永康失敗的案件則較少受到關注。台灣歐洲聯盟研究協會取得黃照夫先生的同意,在協會的網站重新刊載他的《獄中書簡》,內容包括自述及四篇書信。此篇為自述(下)。

自述

七、學校

我六歲進小學,但因重病停學,七歲又重新開始。記不起來幾歲開始懂北京語,然而小學六年中我是優良學生,都是拿了第一名,極得老師的器重。每項比賽老師都要我參加:作文、畫圖、演講、演戲。演戲是一件苦差事,一方面是因為我沉默寡言,又有點害臊,一方面因為要背誦老師抄襲來的八股文章,又要有固定的手勢常使我受窘。老師極疼我,有時我欺負同學,然後在老師面前講假話,老師仍然偏袒我。從小個子就不高,我可以侮辱個子比我高一個頭的同學。校長很嚴厲,是推行新生活運動的擁護者,他擔任我們的公民課,他要求挺胸上課。他要求黑板一塵不染,粉筆和填滿全新的粉筆,而不能有一根是斷的。因為我是班長,所以我負責這件事。有一天,他發現黑板不太乾淨,要我重擦,我表示有點不太樂意,他連續打了我不下一百的耳光,因為在過程中我不掉眼淚,他認為我不懺悔。當然,臉部的變形是可以想像的。

初中開始我的獨立生活,因為我大部分的時間住在虎尾。進入初中,最初使我困惑的是每個老師帶有不同腔調的北京話,經常我有生活在另一個國家的感覺。內地老師對台灣人的惡意批評,對內地學生與台灣學生的區別待遇,隨著這些事件的屢次增加,我的小心靈開始有由淺薄而濃厚的對內地人的敵意。我初中的成績雖然不太差,但沒有出大風頭,祇是憑著背誦能力,化相對少的時間應付學校的考試,老師的吸引力開始減少。運動和課外書佔有我相對多的時間。我的近視眼開始加深,我開始不跟同學吵架,我開始比較孤獨的生活。我不喜歡寫字課,因為正確的毛筆拿法使我感到彆扭。初三末我開始準備升學,我買了一本高中入學指南,每天死背。我考上了高中與工專,父親認為考上工專是一項榮譽,因為淘汰率高。要我念工專,可能怕我將來考不上大學要當三年兵,可能認為唸工程將來可以拿較高的薪水。志願電機,因為較熱門。

十六歲的我,一個人提着行李到台北,開始過鄉下學生在城裏的生活,合租房子,包伙,控制零用錢,上課,上圖書館,偶爾的週末電影。我的費用是够的,而且有姑母在台北。命運註定我一年級時跟幾位年齡比我大很多的學生住在一起,他們告訴了我很多政治上的事,給我很大的影響,我的反叛思想開始有了輪廓,這些人後來大部都已離開台灣。一年級的我成績很差,有幾門不及格。母親掉眼淚。大部分為了不可預料的個人前途,一部分為了父母,極小部分為了興趣,我開始不敢輕視學業。連續幾年的班上第一名,又證實了我應付考試的能力。結果平安無事畢了業。應付學校的功課之外,我沒有太多的時間,但我仍對十八世紀的西洋民權思想、五四運動的文章、雷震的雜誌、文星的雜誌、李敖的文章發生興趣。每次聽到一些企圖造反的事件,也會興奮好幾天。我喜歡的運動是游泳,我有在溫度攝氏四度的氣候游泳的紀錄,我可以泡在水裡一個下午。在快畢業時,我做了一件錯事:為了幫忙一位朋友申請到黨內獎學金,為了認為將來找事或申請出境可以得到方便,為了教官的恐嚇,我加入了國民黨,雖然國民黨證跟國民身分證沒有差別,我現在仍然感到內疚。

八、兵役

畢業前一年暑假是成功嶺受訓。記得有一位將軍的兒子每次較苦的操練他總出營內公差。另有一次排長發覺我喊口號時只張嘴巴,不出聲音,狠狠地踢我一腳。畢業後我當通信兵少尉,被派在陽明山飛彈基地,我是通信台的台長,基地設備大部分是美製。編制是一個連,另有一美軍少校帶著約五名美軍顧問坐鎮指揮。聽說飛彈除了演習之外從來沒被使用過,雖然經常進入緊急戰備,雖然幾乎每天都有不明機出現。在部隊裏,台灣兵與內地兵所受的區別待遇是很明顯的。我很輕鬆,因為是軍官,而且是獨立單位。但我不能不提出疑問:為什麼連義務兵役都不能有原則上的平等呢?為什麼大學畢業生可以當軍官,而祇服務一年,而不想念大學或考不上大學或沒有錢念大學的人要當士兵,而要服兩年或三年,然而大學並非義務教育呢?這是對大學生的獎勵還是對非大學生的處罰呢?這是不是因為當權者的子弟親戚大部分都能或有錢念大學呢?還是當權者希望儘早把子弟送出台灣呢?為什麼沒有人提出反對呢?誰提出反對呢?如何反對呢?向誰提出反對呢?

九、就業

退伍之後,我考進電力公司,被分發在基隆北部發電廠,剛進去是實習員,後來編制五等電機工程師,工作不苦,待遇中等。但我下班後總坐車到台北,起初是念英文,後來是念法文,所以我的生活顯得忙碌。台灣人的被歧視在這裏當然也存在。升遷的機會因素顯然很多,跟全世界任何地方一樣。但在台灣身為內地人士一個重要因素。兩年後,因為我已決定來法國,所以提出辭呈。結果被電力公司協理拒絕,我持理辯論,結論是祇有唸書的理由才能辭職。他有權利,我無可奈何。因為他知道沒有離職證明,我不能到別地方工作,我也知道,沒有離職證明,我拿不到出境證。剛好那時候淡江文理學院招插班生,我考進數學系二年級,理由是:萬一我短時間離不開台灣,這是一個退路,因為假如不上學又不工作,恐怕會被人當作流氓。何況我對數學有點興趣。同時我也拿了在學證明書去換了離職證明。不久我以教育部歐洲語文中心結業學生名義申請免試出境,到法國。

十、台灣

我生在台灣,我在台灣長大,我無法變成不是台灣人。當我十歲的時候,有一次在談話中透露了「阿山」這個名詞,我父親立刻嚴厲的斥罵我,禁止我使用。其實「阿山」是「內地人」或「唐山人」或「大陸人」或「大陸同胞」或「中國同胞」的代用詞,並無太大惡意。(使用上確有不恥之意。)我當時不是用「豬仔」這個幾乎所有台灣人都使用的名詞,而父親會如此罵我,可能是過分警惕的關係。當時我年幼。但這件事給我極深刻的印象。父親等於告訴我:說對大陸人不敬的話是非常危險的。父親會有這種反映無疑是受了「二‧二八事件」的影響。父親是個謹慎人,我從來沒有聽過他談這件事或有關的其他。而且我相信父親當時並沒有參加任何保護台灣人利益與尊嚴的行動,否則他不會活到現在。然而我在街頭巷尾偶爾可以聽到人們偷偷地談論著。我也知道一件事實發生在我們鄉裏:在「二‧二八事件」一段時間之後一天下午在戲院裏,戲正在上演着,忽然有一個人叫著:「阿山來了!」受驚的觀眾全部立刻毫不遲疑地往外衝,結果有很多人被踩在地上,受傷者的數目我記不清楚。他們把大陸人當作大火、毒蛇、老虎、瘟疫。他們看過大陸人的殘忍兇暴行為,有很多人的親戚朋友被殺,沒有經過審判當然也沒有搜捕令。我對「二‧二八事件」較深的瞭解是在稍微長大之後。蔣介石相信台灣的精華已被殺光,不再會有人反抗他,所以他敢而會有計畫地逃到台灣。台獨組織被談論著,蘇東啟事件被流傳著,捕人事實不斷發生,廖文毅是很多人的崇拜者,是我小心靈中的偶像。從小我有一個理想,希望當一個小兵,為保衛自己的鄉土,光榮地死在戰場上。這個理想隨著時間逐漸跟這些政治世件相接連。

蔣政權壓迫台灣人是可以理解的。蔣介石雖然在名義上沒有當過皇帝,但從他一輩子的政治生活可以瞭解他的政治思想與中國古代的皇帝一樣,以武力打天下,自己認為天生就是統治者。他掛著民主與自由的牌子為的是時代潮流。他認為假如給他的子民有一點民主與自由是一種恩惠。孫逸仙說:「政府官員是人民的公僕」,人民委任他,支給薪水,然而這個觀念蔣介石是永遠無法接受的。

我們可以認為蔣介石不給台灣人民民主與自由是被迫的。因為他深知假如他這樣做,他必失去他的皇帝位子,而這是他不願意的。他單獨一個人無法騎在台灣人民頭上。於是他在台灣製造以大陸人為主的統治階級與台灣人民對立。他也把幾個沒有實權的職位安插給極少數他認為比較可靠的台灣人,作為裝飾品。這些人蔣介石也沒有忘記有時給一點小恩惠。統治階級主要包括一九四九年的政治難民與殘餘部隊。政治難民顯然不願在中國共產黨政權下生活。殘餘部隊的士兵沒有多大的政治主見,是蔣介石的工具,蔣介石告訴他們他答應帶他們回唐山。台灣人民從來沒有給予政治選擇的機會。統治階級的建立是基於利益妥協與感情因素。蔣介石給大陸人相對較後的待遇,蔣介石也了解大陸人與台灣人之間。語言不同,風俗習慣不同,價值觀念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政治傾向不同(台灣民族根源於中國大陸,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台灣與中國大陸長期隔離,經過不同國家長期的殖民。我在這裡指其不同,當然沒有否認有其相似之處。全世界各種文明之間或多或少都有其相似之處。然而這裡的不同是大不同而非小不同。蔣介石經常刻意強調台灣文明與中國文明完全相同是有其政治目的。他的政治邏輯是:台灣人是中國人,中國人應歸我統治,所以台灣人應歸我統治。)大陸人與台灣人生活在一起難免有磨擦,蔣介石的統戰目的因此可以到達。同時蔣介石的統戰政策也沒有忘記台灣民族的少數成分:客家人與山地人。他暗示他們:假如政權落在台灣人手裡,你們將受虐待,還是跟著我吧。本來在台灣出生及在台灣居住一段長時間的人都應可以被互相認為台灣人,然而蔣政權刻意離間,因為這是他所不願意的。

蔣介石經常誇張台灣在他統治後的經濟成長率。我不敢說蔣介石故意想把台灣搞窮。但我們應考慮美援因素(當然美援不是沒有代價的)以及比較其他國家的進步。同時台灣沒有長期的建設計劃,這與蔣政權領導階級把親戚子弟均往海外送的事實出於同一原因。這些人從來沒有把台灣當作他們的家,因此也就沒有感情。他們沒有長期在台灣居住的打算,台灣只是他們政治投機的場所。他們要的是短期可以得到的私人利益。哪天政治局勢對他們不利,他們會毫無遲疑地離開台灣,跑得比誰都快。

蔣政權在台灣的存在是沒有法律基礎的。蔣介石自稱是民選總統,但憲法是在中國大陸訂的,選舉總統及立法的民意代表是在中國大陸選的。這些人在中國共產革命之後就已經失去合法的代表權。蔣介石還在未逃到台灣之前,遠在紅軍未擁有全部中國大陸之前,即已被迫辭去總統職位。來到台灣之後利用殘餘的非法國大代表幾任重選他當總統。假如他們以前在中國大陸能代表中國民意,現在在台灣他們並不能代表一千五百萬人口的意願。因此,蔣介石的總統職位是非法的。他「反攻復國」的國策是代表誰的意願?事實證明蔣介石已被中國人民無情地拋棄,他也深知「反攻大陸」之毫無希望的。但他喊這個口號,主要目的是:一、掩飾本身的非法性;二、藉口鎮壓台灣人民;三、騙取美國援助;四、安慰大陸人思鄉之情。蔣介石利用孫逸仙的三民主義作為他的政治教條、思想武器。三民主義是孫逸仙接受十九世紀西洋思想影響中國政治的主張,對當時的中國本來有它的價值。但其對象是當時的中國,而不是現在的台灣。蔣介石利用它作為口號,一方面為了獲得對孫逸仙有敬意的人的向心力,一方面可以做為廣告。我不敢說蔣政權的政治一無是處,但它不是實行三民主義是可以被確信的。蔣政權說台灣是一個自由國家,但台灣是一個沒有示威、沒有罷工、沒有罷課的地方。台灣的報紙由國民黨嚴格控制,言論自由、報導自由當然沒有。蔣介石禁止台灣人了解共產主義,卻要台灣人反共。學校裏有軍訓教官,軍隊裏有政治不,工商企業裏有安全室,任何角落有民眾服務站。苦刑在台灣被認為當然。捕人可以不需要搜捕令,人們可以神秘失蹤,殺人可以不必審判。當然蔣政權可以為所欲為,因為他不必得到台灣人民的同意。法律是蔣介石訂的。法律不是為保護台灣人民利益而訂的。台灣法律是不合法。

政府官員貪污在台灣是普遍的,而且是被容忍的。容忍貪汙是蔣政權獎勵忠臣的政策。然而調查局是政治整肅的工具,控以貪汙罪名是排除政治人物的好方法之一。台灣的選舉是一個騙局。蔣政權是中央集權的政體。其中央民意代是終身職,而其非法性我已提過。省政府與中央政府是重覆機關,而省主席是官派,雖然省議員是民選,但在這種狀況之下,省議會能做些什麼呢?其他低層地方民選代表能做些什麼呢?國民黨包攬所有民選代表,少數幾個非國民黨員則會被控以貪汙等罪名入獄。選舉舞弊司空間慣,黨內提名紅包額驚人,綁架及恐嚇非黨員候選人,死人投票,監票員代選,切電源換票箱。高達98%的投票率在台灣這個一般人民對投票興趣不高的地方是可以被了解的。為了使台北市長變成官派,而將台北市改為院轄市,用意也是很明顯。

蔣經國上台之後會不會改善呢?蔣經國掌握台灣重要決策已經有很久的時間,這是誰都曉得的。他上任首相之後,用了幾個台灣人,是不是就表示他願意與台灣人和平共存呢?他槍斃了幾個涉及「走私匪貨等」的人,是不是就表示他願意改革呢?以前也是他當政,現在也是他當政,為什麼掛上首相名之後會有這些措施呢?可能是放煙霧遮羞,可能是想告訴台灣人他當了總統後會更好。蔣經國以前曾接受共產主義教育,但他從來都不是共產主義者。因為他的政治家庭,這個教育對他來講是職業訓練,他學到了控制群眾的學問。美國支持他,像支持其他很多掛反共為名的法西斯政權一樣。蔣經國以前不會,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與中共和談,因為沒有理由會使他與中共談判,換句話說,他無利可圖。繼續控制台灣是他唯一可走的路。我願意打賭:假如有一天中共真的以武力「解放」台灣,蔣家會是第一批逃走的人。

台灣人民的自我解放鬥爭繼續不斷。台灣前途需要台灣人民親自開發。台灣的政治路線將由台灣人民決定。

十一、 為什麼離開台灣

到美國拿學位,賺美金,然後在美國長居,這不是我的希望。雖然台灣輿論給以很大的評價。有些人為了逃避中共武力解放台灣而選擇定居其他地方。我認為鄉土有危難的時候拋棄它是不道德的,跟拋棄貧窮的父母或朋友一樣的不道德。有些人為了較好的物質生活,一部分的台灣人是為了逃避蔣政權的歧視壓迫,不願在台灣過恥辱的生活。很多人因為講了對蔣政權不滿的話,永遠不敢再回台灣。很多人是因為從事於推翻蔣政權的政治活動。我也知道台灣人的獨立運動為絕大多數台灣人所支持。獨立組織是蔣政權最大的威脅。

當我在電力公司的時候,蔣政權已變成我的死敵。我判它死刑,且決心冒生命危險去執行。廖文毅的投降對我心理上是很大的打擊。我當時是近於絕望的狀態。我轉變成恨他,我衝動得想殺他。但是後來我冷靜細想。我認為他的思想是不會變的,他可能是被迫的,因為我知道蔣政權不斷地迫害他家裏的人。

我不想再到學校裡拿學位,我不想當教授、學者。我不再需要其他專業知識謀生,我可以賣勞力求生。高價的汽車、豪華的房子對我沒有太大的吸引力。我的生活奢侈品是香菸,我一天抽四十支。因此我相信我能憑勞力謀生,因為我還算能受勞動之苦。

我家裏是不願我離開的,因為我是長子,是應該留在家裡傳宗接代,而且我父母也捨不得我離開,因為他們知道一個人在外面流浪是很苦的。但我再三堅持,父母終於答應我,但他們相信我是想拿學位回去,因為外國學位在台灣是很值錢的。但我敢說我離開台灣的目的是尋找最有效的方法攻擊蔣政權。我不是一個高能力的人。但我相信我的勇氣是够的。而這個勇氣是因對蔣政權的厭恨產生的。

十二、 離開台灣後的生活

我來法國之後開始專心念法文,躭了兩個月後到巴黎在Sor-bonne躭了約四個月因為我帶來的錢有限(約U.S.$1,500)。我開始白天作工,晚上到Alliance Francaise去。外國人在法國沒有工作卡作工是非法的。老闆也不能雇用非法工人,所以找工作很困難。當時有人告訴我在中國人的地方比較容易找到。我問了很多家中國餐館,結果找到一個跑堂缺,因為是生手,作了一天就被老闆解雇,老闆給我五法郎。我又找到另一家中國餐館洗碗盤,作了約一個月,因為工作時間太長,我改到另一家中國傢俱店作雜工,在這裡作了約一年四個月。期間我晚上去唸法文。剛開始半年我的工作是非法的,但我沒有選擇餘地。後來因為傢俱店淡季或其他原因老闆解僱我。失業金拿了約一個月後我離開法國經由比利時到美國。我在法國一共住了二年一個月。

我在法國期間得到一些在台灣無法獲得的知識,交了幾個朋友,思想更加開放。我更加了解實力的意義,我更加了解理想與現實的距離。我更加確定武力是打倒蔣政權不可缺而最重要的方法。我不相信不使用武力而能使蔣政權因其他理由而自動消滅。我永遠同情弱者,同時也敵對強者。我對武力鬥爭的解釋是:弱者對抗壓迫者的最有效戰略,同時因為弱者是被迫採用這種手段所以理由正當。我同情弱小種族的被壓迫,我認為強者、壓迫者、剝削者沒有權利一方面主宰別人的命運,佔有別人的利益,而另一方面拒絕對這個事實負責。我認為弱者應聯合抵抗強者。力量平衡是和平的唯一條件。核子武器的出現並不能避免戰爭,同時假如這種和平能够存在也是沒有價值的。壓迫者喊和平,被壓迫者是不能接受的。這是我的一貫思想體系。

我在一九七一年六月初到美國。大部分的時間居住在紐約及紐澤西。我幾乎不停地作工。一段時間在機械廠裏作粗工,大部分時間是在餐館裏工作(Dishwasher或Busboy)。因為餐館供給吃住,可以節省很多開支。這些工作當然也是非法的。但是老闆只要你有社會保險卡(Social Security Card)就可以。所以很容易找到工作。我工作每週都在七十小時以上,而且是很忙碌、因此我在美國居留了一年四個月,一共存了美金四千五百元。我因工作關係在美國認識了很多台灣人,他們是跳船的船員,在美國非法作工,很多為了不願意再回去台灣,不惜付出有時高達一萬美金的代價辦理假結婚而得到美國的居留權。我也認識了一些學生,但我從沒有正式參加政治活動。聯合國大會開幕前夕,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外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裕清在聯合國大廈前坐鎮指揮反對中共進入聯合國遊行,我是旁觀者,假如當時我身上有武器,他是逃不掉的。一九七二年八月在威廉波特(Williamsport)少年棒球賽,台灣人在場示威,結果被當時在美國接受艦訓練的蔣政權海軍毆打。當聽到這個消息,我非常憤怒。我的答案是:機關槍。謀殺蔣政權海外工作人員是我早有的想法,同時彭孟緝(駐日大使)因他在二.二八事件時的重大罪惡,我把他列入優先目標。

所以我離開美國是為了到日本。重回巴黎是為了延長法國入境簽證。然而回到法國不久,我曉得日本與台灣斷交,駐日大使彭孟緝也將回到台灣。因此,我的心理狀態是可以被理解的,我開始徘徊徬徨,不知所措。我到西班牙旅行了一個月後又回到巴黎。在這段時間內我聽說有一位在巴黎的台灣人回台灣省親被警備總部禁止再出境,因為他在巴黎期間曾與某台灣人交往,而被告為思想有問題。勝永康市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外工作委員會派在巴黎的代表。他的老闆是陳裕清。這是勝永康會被我選上的主要原因。這件起碼我能辦到的行動原則上已被決定。日期再三月二十九日。因為我曉得這一天他必在場。

但我仍希望再考慮,於是我決定再旅行,本來仍舊想到日本去,但因旅費太貴而放棄,於是我正月初到加拿大旅行一個月,回到法國後再到馬賽、里昂等地旅行約一個月。三月初我開始定居巴黎,等待這個日子。我瘋狂地旅行、化錢,因為我曉得我面臨著很多危險,而冒這些危險是我不想也不能避免的。也許有更好的方法,但我還沒想到。我也知道革命需要耐性,但我認為這個行動是必須的。任何革命都需要有人去犧牲,為什麼不能是我呢?我的犧牲是愚鈍而無價值的嗎?我也知道我逃走的機會很少,所以這個行動可以解釋為自殺性的。我傷害這個人,不是因為他出生於中國大陸,而是因為他為了個人利益,從事迫害台灣人的工作,是台灣人的敵人,而台灣人還沒有法律制裁他,所以我冒各種危險去執行。其目的在維持正義。我希望這件事情對這個人是一個教訓,對其他的敵人是一個榜樣。其政治效果我不能預料。我現在在牢裡,我的前途我也不能預料。我觸犯法律,出於不得已。但我心甘情願接受法國法律處罰。對帶給法國人的麻煩,我感到抱歉。

本文經台灣歐洲聯盟研究學會同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