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爆出群聚感染與鐵鍊禁錮精神病患的龍發堂,被高雄市衛生局確定為阿米巴痢疾結核病流行地點,在經過5個月輔導期還無法改善,現在衛生局要求龍發堂病患「只出不進」,以降低疾病蔓延,如果有違反的情況,依法最高可處30萬以下罰款,並且可按次處罰。

高雄市衛生局今(23)天表示,位在路竹的龍發堂自今年7月起陸續爆發「阿米巴痢疾」及「結核病」等法定傳染病疫情,衛生局防疫團隊歷經5個多月積極介入輔導,未見顯著改善,無論是硬體環境,或是照護品質及內部管理機制,龍發堂皆未能有效落實各項防疫指導,至今仍持續有阿米巴痢疾及結核病確診個案,可見疫情未獲得有效控制。

為了避免疫情持續延燒及切斷疫病傳染鏈,衛生局於12月21日邀集醫學中心感染控制專家學者共同召開龍發堂因傳染病聚集事件公告流行地點討論會議,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6款公告「龍發堂為阿米巴痢疾及結核病之法定傳染病流行地點」。

除了公告之外,衛生局還有5項要求,首先是要求龍發堂恪遵「移動管制只出不進」的防疫準則,減少疫病交叉傳播風險及遏止疫情蔓延。第二,必要時撤離高風險住民,以確保傳染風險不致快速擴散至易感族群,有效遏止疫情蔓延而導致生命危害。第三,龍發堂應落實傳染病相關病媒防治事宜。第四,為預防機構內感染,並及早發現機構內發生感染及群聚事件,感控措施應符合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及人口密集機構因應新興呼吸道感染症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等相關規範。

最後,衛生局強調,龍發堂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或同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