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派遣自用車輛車主違規營業載客,高雄市監理所22日正式開罰,透過民眾檢舉,當場查獲何姓駕駛透過Uber平台媒合出車,將違規駕駛開罰5萬元,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

交通部高市監理所接獲民眾檢舉情資啟動監警聯合稽查小組,於22日協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台鐵新左營站,當場查獲何姓駕駛透過Uber平台媒合出車,並表示第1次經營違規營業載客行為就被查獲。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Uber招募自用車駕駛提供計程載客服務及車資優惠吸引消費者,此有違反公路法之嫌。民眾遇有違法載客行為業者,高市所呼籲民眾可提供下列檢舉資料送當地的監理所,各監理所將據以舉發,所需資料包含APP叫車確認派遣畫面(需擷取手機APP叫車成功畫面)、車輛照片(需清楚拍到車牌號碼及車輛外觀)、E-mail或手機帳單畫面。

Uber持續招募無營業許可的司機違規載客,交通部也呼籲自用車駕駛勿參與Uber(非法計程車客運業)行列,若加入接受派遣違規營業,按《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將處罰新台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