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鄭麗君4日展開連署,重新提出上一屆未能完成審查的集遊法修正草案。此次提案是由鄭麗君、顧立雄、陳其邁、葉宜津、蔡培慧5位立委共同提案,修正草案將去除現行法的戒嚴思維,以保護人民集會遊行權利為核心。 鄭麗君強調,「不論在野或執政,民進黨保障集會遊行人權的理念與立埸不變。現有集遊法是國民黨政府在解嚴後,為持續限制人民集會遊行權利所訂立,上一屆本有機會完成修法,卻在國民黨杯葛下功虧一簣,新國會要展現新民意,這次重新提案,希望一舉終結箝制台灣人民近30年的集遊惡法。」

鄭麗君表示,現行《集會遊行法》制定於1988年,再過2年就施行整整30年,是國民黨為了在解嚴後持續箝制人權、擴張政府權力的產物,有必要盡速修正以保障人權。因此,在上一屆她所提出的第一個法案就是集遊法修正案,當時內政委員會召委陳其邁很快排入議程,並在民進黨及台聯跨黨派委員的努力下,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

鄭麗君表示,但是後來卻遭到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強行杯葛,推翻初審結果,讓修法功虧一簣。如今,新國會成立,立法院應該展開改革以回應民意,因此一本初衷,將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並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作為本屆第一個法律修正案;希望盡速終結箝制台灣人民近30年的集遊惡法。

鄭麗君強調,這次修法的重點在於將現行許可制改為自願報備制、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命令解散制度、刪除特別刑罰之規定,並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確立本法為「基本人權保障法」之地位。

鄭麗君表示,國會首度政黨輪替,將會是歷史性的改革契機,上屆國會許多改革法案未竟全功,希望本屆國會都能一一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