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公投盟總召蔡丁貴前年7/31於立院服貿公聽會外與警方衝突一事,台北地院12日宣判,依妨礙公務罪判處2人分別拘役20天、40天,皆可易科罰金。對此判決結果,陳為廷與蔡丁貴皆認為不合理,陳為廷更表示,對這個結果感到「錯愕」,2人都會再進行上訴。

2013年7月31日立院臨時會、內政部委員會舉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近百位反服貿青年欲入場表達「退回服貿」訴求,遭到拒絕進場後,青年們試圖翻越立院圍牆入場,隨即與警方爆發衝突。反服貿青年中,包括陳為廷、林飛帆、魏揚等人,而同樣持反服貿立場的蔡丁貴教授,當時也與青年們一起翻越圍牆。

對於當日反服貿人士與警方爆發的衝突,警方將陳為廷、林飛帆、魏揚、蔡丁貴等4人移送,而檢方於今年1/26將陳為廷與蔡丁貴以妨礙公務罪起訴。台北地院12日對此案作出判決,依妨礙公務罪判處陳為廷拘役20天、得易科2萬元罰金,蔡丁貴則被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針對法院12日的判決,陳為廷表示,對這個結果感到「錯愕」,並覺得有些莫名其妙,絕對會進行上訴。陳為廷指出,當時他們是要進入立法院會客室,詢問是否能換證進入公聽會,會客室應該是一個開放的空間,然而當時卻受到警方阻擋,所以才會做出翻牆的動作。他更指出,先前此案多次開庭與檢方攻防時,他們還繪製立院地圖給檢方,證明他們的主張,檢方還一度無言以對。

陳為廷表示,此案是在318案於去年12月遭檢方傳訊結束後才追加起訴的,警方拖這麼久才移送,可見得此案根本不嚴重,而且相當「故意」。

蔡丁貴則指出,這項判決結果並不合理,雖然還沒有和律師聯繫上,但是,相信律師會建議上訴。他指出,當時的衝突會發生,是因為立院的現行制度,沒辦法實踐讓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