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大學校方不服勞委會裁定國科會兼任助理與臨時工與校方具有雇傭關係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7)日判決台大敗訴。對此,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指出,從勞委會的訴願決定,到行政法院的判決,無論是行政部門還是司法部門,都承認了研究生助理的勞工地位以及勞動權益。希望台灣大學可以正視這件事情,停止上訴,與工會展開談判。

林凱衡表示,今年4月11日勞委會在訴願決定(勞訴字第1010036365號)裡承認兼任教學助理(TA)、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RA)、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台大的勞工。然而台大卻在今年6月,對勞委會提起行政訴訟,以學生身分與勞工身分互斥為由,要求撤銷勞委會的訴願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顯示法官並不接受這樣的理由。

林凱衡表示,這場判決宣告了:無論是TA、RA、計劃臨時工,都是受雇於大專院校的勞動者,學生身分與勞工身分並不衝突。這不只是台大工會的勝利,也是全台灣超過10萬名研究生助理的勝利。從勞委會的訴願決定,到行政法院的判決,無論是行政部門還是司法部門,都承認了研究生助理的勞工地位以及勞動權益。希望台灣大學可以正視這件事情,停止上訴,與工會展開談判。

林凱衡表示,爭取勞工身分,是為了爭取工時、工資、勞保等勞動權益,這只是爭取勞權的第一步。對於校園勞動問題,無論是政府還是大學,都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台灣需要的是人才,不是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