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黨籍案一審判決法官張瑜鳳,遭免兼台北地院民庭庭長一事引發爭議。資深司法記者黃錦嵐今(22)天在網路媒體發文表示,司法院應該說明究竟有多少法官填寫考評表,「因為高院真正參與考評的法官,只是民事庭法官,共96位,其中如果只有20位實際填寫評比表,而表示不適任者占40%,那就是8位,「差別何其大!」
司法院日前開會審查地院庭長28人、高院庭長6人是否續任案。其中曾判決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確認案勝訴的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張瑜鳳,是唯一一個經不記名表決,被判定為不適任,將免兼庭長職務,專任法官。
根據報導,張瑜鳳不適任庭長的事由,主要是與她同法院的法官評比她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50、上級審(高院)法官評她不適任比率超過百分之40,符合「法院庭長任期調任辦法」不連任規定。11名與會委員投票表決,以7比4決議她免兼庭長。
黃錦嵐在網路媒體東方網發表文章認為,這項統計數字頗有值得討論的空間。他認為,較精確的說法,起碼應說明「高院究竟有多少法官填寫評比表?」、「其中多少人認為張瑜鳳不適任?」。
他說,過於簡略的說法,很容易讓人誤解,以為是高院民、刑 庭180位法官中的40%,即72位法官認為張瑜鳳不適任。但其實高院參與考評的法官,只是民事庭法官共96位,其中,很可能只有20位實際填寫評比表,若表示不適任者占40%,那就是8位,「差別何其大!」
黃錦嵐也引述司法界傳聞說,張瑜鳳為人海派、豪爽,相當活躍,積極參與社團(例如,女法官協會、桌球社),交往複雜。他說,以上的評語相當中性,但其潛藏的寓意評價卻是:外務太多,不夠敬業、未善盡庭長責任,甚至審判品質不佳,判決疏忽違誤明顯,經常受到高院法官非議。
他說,法官要判被告敗訴或罪刑,都要憑證據,並讓被告答辯,如今,司法院只依「風聞言事」、「司法人緣」為考評準據,欠缺客觀具體的憑據,所謂審查作業公正、透明、可受檢驗,豈非空話?他說,司法院要改革陋習、積弊,就從司法人事做起吧!張瑜鳳不適任庭長,若有具體憑據,就公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