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外省人眼中「由暴民、魯蛇、民進黨這三合一敵人所主導的學運」,總算暫時告一段落了。可笑的是,學運休兵了,報紙上關於學運的消息卻不見減少,尤其是在影劇版。天龍國裡年老卻自認色不衰的中古藝人,就是有辦法用她們特有的品味博得版面。其中最KUSO的,應該就是《蘋果日報》裡的「熊雞大戰」了。
56歲的資深女藝人熊海靈,自稱已獲親民黨提名參選台北市議員,20歲的雞排妹認為她選不上,就在臉書發祭品文說:「熊寶貝選不上,我請大家吃雞排。」熊海靈則反嗆:「那我若選上的話,那她是不是就願意脫光?」
雞排妹未滿23歲,依法根本不可能有候選人的資格,所以她說的一切,我先不予置評;但熊海靈既然宣布參選,就已經是政客了。在我這個宅男始祖看來,不管藝人說什麼,我聽過也就忘了;但若是政客說的,不管是真話還是屁話,都要經過我這台「人肉版小叮噹時光機」的檢驗。無論來自哪一黨的政客,我們都不該容許牠們好吃好睡,說一堆屁話來詐騙選民。
根據2014年5月7日《蘋果日報》報導,熊海靈批評雞排妹:「她挺學運胸部露成那樣,才是噁心低級!」但熊海靈自己在演藝圈三十多年,露奶的次數絕不亞於雞排妹,別說當年誇張的秀場照,光是兩年前2012年09月29日《蘋果日報》:「54歲熊海靈剷肥肉秀比基尼,不老C奶撈百萬」的報導,她「應妹妹之邀,穿上比基尼代言纖塑飲廣告,撈100萬元酬勞」。顯然上了年紀的熊海靈,在關心身材是否「走山」以外,也要注意一下是否罹患了老年失憶症。
當然,如果女藝人把自己在舞台上的露奶,解釋成只是為藝術而犧牲,當作是表演的一部分而已,只要別像雞排妹那樣拿到政治場合去賣弄即可。那麼別人指責雞排妹在學運場子裡露奶,我沒意見;但出自熊海靈之口,我就只能請她回去翻閱一下2008年4月18日的《蘋果日報》:「熊海靈突圍溝引,馬英九僵硬」的報導:
「準總統馬英九與蕭萬長為答謝藝人朋友幫忙,出席在台北縣三重珍豪大飯店舉行的感恩餐會。馬英九昨晚一現身,演藝圈資深女藝人完全不顧形象搶拍照,穿低胸晚裝的50歲熊海靈,還突破重重維安人員撲向馬英九,場面一度虛驚又混亂。熊海靈為了將親手寫的信交給馬英九,不惜亮乳溝突破維安人員,搶位蹲在準總統旁邊,還與他握手,過程超誇張。」
雞排妹露奶是在討好選民,熊海靈露奶卻是在討好候選人,兩位女藝人的露奶行為類似,究竟層次誰高誰低,就交大家自由心證了。至於熊海靈批評雞排妹:「現在所謂的藝人,他們根本沒有任何才藝,我就拿雞排妹來講好了,我認為她沒有任何任何的代表作,她除了搶鏡頭外,沒有任何任何的代表作。」
剛出道的雞排妹沒有代表作,這個事實應無爭議:但出道三十多年,號稱三棲明星的熊海靈,無論唱片、電視劇與電影,代表作似乎也就「愛的羽毛」而已。可惜現在還記得住這首歌的歐里桑,大概也就只剩我或李坤城等這些屈指可數的怪胎了吧?所以,未來的雞排妹是否能有代表作?嗯!但未來的熊海靈是否能有代表作,唉!
至於熊海靈批評雞排妹的第三個,也是最可笑的理由,就是她嫌雞排妹「沒家教」。熊海靈在受訪時說:「她(雞排妹)說熊海靈只會打嘴砲,這個我要告她,我相信大家有念過書都知道,嘴砲這個字一般女孩子是不會講的,她是人身攻擊,她是誹謗我,所以我要告她。我不相信出自一個女孩子的口中,我覺得她沒有家教。」
雞排妹的言行舉止是否「有家教」,大家看法不同;但她一家似乎也沒做過什麼犯法的事。然而關於熊海靈這一家人的「家教」,故事就多了。根據2011年1月7日的《蘋果日報》:「冒法國瘦身藥,熊海靈求刑2年;打香奈兒首席設計師招牌,擅製膠囊騙千人。」的報導:
「藝人熊海靈姊妹,五年前獨家代理法國香奈兒首席設計師拉格斐減肥成功的瘦身產品「Spoonlight湯匙纖」代餐,被終止代理權後,涉嫌擅自生產瘦身膠囊,卻仍以拉格斐、醫師胡得的照片打廣告,致近千人受騙購買瘦身膠囊。檢方偵辦後昨依詐欺罪嫌將熊海靈、熊秀珍起訴,各求刑二年、三年,代言人楊潔玫處分不起訴。」
「台中地檢署偵辦指出,熊海靈與妹妹熊秀珍等人利用消費者對公眾人熊海靈的信任,策劃騙局,誘使消費者購買瘦身膠囊,被害人數高達九百七十七人,金額逾三百五十萬元,因此將兩人起訴。」
雖然這場詐欺官司,2013年2月27日台中地院一審宣判,法官裁定熊海靈未參與公司運作,不知後來代理授權變化,故判無罪。僅依《商品虛偽標記罪》判黃維謙、熊秀珍夫婦各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由於本案還在上訴二審中,尚未定讞的熊海靈妹妹熊秀珍,還可暫時不理會她們家的「家教」問題;但她的哥哥熊克斌,故事就更精采了。
根據1984年8月11日的《聯合報》:「青蛙王子再闖高雄作秀,保鑣枕下搜出上膛手槍。」的報導: 「青蛙王子高凌風的祕書兼保鑣熊克斌,涉嫌持有一把手槍和四十九顆子彈,昨天在高雄市被警方逮捕。他供稱,槍彈是高凌風交給他的。由於高凌風突告失蹤,由他演出主秀的高雄市藍寶石歌廳昨天午場被迫停止演出,警政署已透過八號分機全面杳緝他到案說明。」
「清晨六時許,警方衝進飯店十樓一一一號房,將好夢方酣的熊克斌(廿九歲、湖北省人)逮捕,並從他的枕頭下起出一枝零點二二五口徑、銀白色的美造左輪手槍及子彈四十九發,其中四發已上膛。按,熊克斌為女歌手熊海靈的哥哥。」
由於戒嚴時代持有槍械,都是先以叛亂罪偵辦,移送南區警備司令部,收押在軍法處看守所。到了1985年1月15日,高雄地方法院審結,承審推事張世展判處高凌風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緩刑三年;熊克斌處刑一年二月,緩刑二年,並宣告沒收扣案白朗寧手槍、左輪手槍各一把、子彈五十四發。
熊雞大戰,未來會如何發展,我不知道。但一定要照著熊海靈指責雞排妹的方向,針對暴露、代表作與家教這三點,回頭檢驗熊海靈自己,只怕她會繼續自取其辱。至於親民黨是否真要提名她,唉!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