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公司聲稱其Android行動操作系統是「開放的」,但最新披露的文件顯示,Google和三星(Samsung)、宏達電(HTC)分別簽署協議,要求「預裝」10多款Google App,其中包含預設Google搜尋引擎、Play Store得出現在螢幕首頁等規定。

《華爾街日報》引用三星電子、宏達電(HTC)分別和Google簽署的一項「行動應用分銷協議」(Mobile Application Distribution Agreement)指出,Android的設備製造商若想獲權使用Google的搜尋引擎、YouTube或Play Store中的100多萬個App,則必須遵照協議「預裝」10多款Google App,並把Google搜尋設為用戶預設引擎。

此協議全文在2012年Google和甲骨文公司(Oracle Co., ORCL)的專利和版權訴訟案中,曾被作為呈堂證供。而哈佛商學院(Harvard Business School)教授埃德爾曼(Ben Edelman)近期在其部落格中公布文件的部分內容,使其得到披露。

報導指出,這些協議使Google的競爭對手,包含美國在線(AOL Inc.)的MapQuest和微軟(Microsoft Corp.)的Bing搜尋在大部分Android手機上都處於劣勢。

此外,Android手機搭載Google搜尋引擎,使得Google可透過搜尋結果頁面的廣告,賺取豐厚的廣告收入。

對於這些與Google先前論調相違背,帶有附加條件的「開放」,Google發言人則不予置評。

報導也提到,歐洲反壟斷部門正在審查上述條款,並考量Google是否濫用Android在智慧手機操作系統的主導地位。但此問題在美國卻沒有對應的相關規範,而且專家稱很難證明Google對於Android系統的要求是否觸犯了反壟斷法。

但面對Google對設備製造商的要求,亞馬遜(Amazon.com Inc.)在其Kindle Fire平板上就沒有接受Google提出的條件。因此,Kindle Fire沒有Google搜尋、YouTube、Google Map和Play Store。

據Strategy Analytics的數據顯示,2013年Android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出貨量分別占全球總發貨量的79%和62%。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