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馬英九拿台聯撤銷林世嘉立委黨籍一事做為辯護,台聯祕書長林志嘉今(10)日指出,馬總統自己說的,台聯7月1日撤銷林世嘉黨籍直到16日才生效,就是因為台聯按黨章規定給予林世嘉10天的申訴期,經過10天,林世嘉沒有申覆,台聯才向中選會發函。這和馬英九未待王金平行使其黨員應有的申訴權益火速函送中選會相較,就是程序有沒有完備之關鍵所在。

林志嘉表示,立法院長王金平又和一般立委註銷不同,院長是國會議長,全世界民主國家對議長都有一定的尊重及保障,不是基於其個人,而是基於行政權對立法權之尊重,必須給國會一定的尊嚴及自主,否則可能會導致行政權侵犯或凌駕立法權,侵蝕民主。中選會針對此一重大爭議案,也應該依其組織法交由委員會決議,而不是順從馬意跟著火速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