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5)日通過監委洪昭男、程仁宏、楊美鈴對於台電電價調查報告指出,全台用電戶數中,工業部門僅21萬戶,占整體用戶約10%,但其用電量每年約1,381億度,用電比重高達8成;而全台電子、鋼鐵等5大製造業卻享有電費補助金額高達398億元。

報告指出,我國於2005年、08年及12年進行3次電價調整方案,經濟部及台電公司都稱,主要是反映國際燃料價格上漲,各類用戶每一度電的發電成本皆會受影響。但我國工業用電價格相對於民生用電,長期以來明顯偏低外,且於能源價格高漲後,台電公司售電業務虧損主要來自工業用電戶,應適時檢討工業用電價格機制,以避免全民補貼工業用電的疑義。

調查指出,工業用電價格自2004年起,即已不符供電成本;以2012年為例,每度工業用電仍虧損達-0.3532元、虧損總金額約達385億元。

監院發現,我國工業用電售電虧損,主要來自高壓電力及特高壓電力等二種用戶別。其中2012年,在高壓工業電力部分,虧損達87億元;在特高壓工業電力部分,虧損達318億元,為工業用電虧損之主因。

調查還發現,近年來我國製造業產業規模逐漸大型化,且前10大工業用戶占工業用電近9﹪,致工業用電價格優惠政策,主要由大型企業享有,也顯不公。其中,工業用電前10大用戶之總用電量,2002年為5,053,615千度,占整體工業用電量之6.67﹪;2012年為9,684,454千度,已占整體工業用電量之8.89﹪。

若以2012年台電公司特高壓售電業務損益每度虧損-0.52元計算,該公司在對前揭10大用戶之售電虧損已達50億餘元,占當年度工業用電售電業務虧損金額385億餘元之12.98﹪。

調查監委建議,我國工業用電電價表結構中,除時間電價機制外,宜考量適時研議引入累進電價機制精神,以因應節能減碳趨勢,提升企業用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