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持續追查立委高金素梅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棄保逃亡案,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張俊傑疑於10月28日晚間在基隆正濱漁港,先後登上漁船「錢春168號」及「滿瑞富6號」,藉此偷渡出境。根據監視器畫面,張俊傑再2名接應人員掩護下,避開警方及海巡巡邏,從抵達漁港道登船僅花約12分鐘,而海巡人員則在他登船4分鐘後才巡邏到場。

監視器畫面顯示,10月28日晚間10時09分左右,接應人員先行下車進入正濱漁港查看周遭狀況,確認沒有警方及海巡人員後,張俊傑於晚間10時11分下車,並躲在一輛白色貨車後方。隨後,接應人員再次確認現場情況,於晚間10時20分帶領張俊傑前往漁船,張俊傑隨即登船。

令人扼腕的是,張俊傑登船後僅約4分鐘,海巡巡邏人員便抵達現場,雙方時間差距讓他成功避開查緝。檢警懷疑,張俊傑先登上「錢春168號」,再轉往停泊在旁的「滿瑞富6號」出境。該船離港後航行約10多個小時,於10月29日下午抵達台灣海峽與東海交界處,再由陸籍漁船接應。

檢警於11月4日凌晨拘提「滿瑞富6號」大陸籍船員陳華亭及4名印尼籍船員,另通知掛名船長黃新嘉、船東李鳳嬌到案說明。海巡署於5日將陳男等7人依涉嫌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察官訊後認定,黃新嘉、陳華亭及4名印尼籍漁工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船東李鳳嬌則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