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在《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陸續審結與判刑,再次將現代香港政治犯的處境推向輿論焦點。與此同時,另一幕耐人尋味的劇碼正在平行時空中上演,原定 2028 年才服刑期滿的前《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近日獲提早釋放,並以懲教署「更生人士」的身分高調參加深圳交流團,在黨媒鏡頭前盛讚中國科技發展、宣示身為中國人的驕傲,並為 2019 年的反修例抗爭公開表達悔意。
從張劍虹的「電視認罪」,到此前因「光時旗事件」判囚九年、後頻繁出鏡懺悔並獲提早釋放的唐英傑,乃至過去周庭在獲准赴加留學前被要求「前往深圳參觀拍照」的往事,一條清晰的政治軌跡浮現眼前。寬恕與自由需付出代價,當極權體制遞出「提早釋放」或「出境許可」的條件時,背後無一例外都是精密算計的政治與法理交易。
認罪、轉證與宣傳:極權體制的三重法理與政治扣連
在威權與極權國家的司法體系中,懲罰從來不只是為了實施肉體上的監禁,更是為了實現精神上的摧毀與政治上的示範效應。
張劍虹能在《蘋果日報》高層案中獲得提早獲釋的機會,其前置條件在法庭審理期間早已鋪陳完畢。作為控方的「從犯證人」,他選擇認罪並出庭作供指證昔日的老闆黎智英。在法律層面,這叫「提供關鍵法案貢獻」以換取減刑;但在政治與道德層面,這是體制對個人意志與忠誠的徹底拆解。
然而,僅僅在法庭上屈服是不夠的。走出法庭後,當事人還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的「政治貢獻」,配合體制的宣傳敘事。參加深圳交流團、接受黨媒專訪、在鏡頭前宣誓認同與悔過,這些行為構成了全套「思想改造」的視覺符號。體制需要向社會大眾傳遞一個訊息:無論你過去多麼堅定、立場多麼鮮明,在社會主義鐵拳面前,最終都必須低下頭來,為當年的抗爭感到悔恨。
「洗底」的價碼 體制控制下的冷酷生存法則
外界在看待這些「轉變態度」的在囚或提早獲釋人士時,常伴隨著複雜的情緒。然而,若仔細審視極權壓迫的本質,便會明白這絕非尋常的人性考驗,而是一場力量懸殊的生存榨取。
我們無法確切得知在囚人士及其家人在鐵窗之外遭受了何種形式的威脅與壓力,也無從得知那些看似風光的「出境許可」或「提早釋放」背後。但可以確定的是,共產黨體系對機關與個人的控制技術,早已跨越了實體監獄的圍牆。
從梁天琦的低調沉寂、黃台仰、羅冠聰等人的遠走他鄉,到周庭在配合深圳行程後選擇在異國打破沉默,每一段經歷都揭示了同一個殘酷現實: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那些能夠走出來、甚至能在鏡頭前大搖大擺去深圳「體驗發展」的人,並非得到了幸運神的眷顧,而是因為他們交出了體制所需要的籌碼,付夠了對價。
莫怪弱者的屈服 更應看清體制的泯滅人性
面對昔日抗爭者或媒體高層在鏡頭前做出的「電視認罪」與態度轉變,輿論最不該做的,就是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苛責個體的懦弱與妥協。
極權體制的恐怖之處,恰恰在於它善於將極端的政治高壓隱藏於法理與更生程序之後,逼迫個人在尊嚴、自由、家族安危與信仰之間做出殘忍的抉擇。中共體制不僅要懲罰肉體,更要剝奪個人的道德主體性,讓人在重獲自由的同時,不得不親手毀滅自己過去所堅持的一切。這種對人性的精神凌遲與道德踐踏,非文字所能輕易形容。
張劍虹的「電視認罪」與黃之鋒的判刑宣告,不過是同場悲劇的兩種表現形式:前者是用尊嚴換取自由的生存交易,後者則是用自由捍衛價值的代價。
在時代的黑暗中保持冷靜與體諒
從香港《國安法》實施至今,這座城市的政治生態已發生了不可逆轉的巨變。「更生人士交流團」與「電視認罪」的常態化,宣告了政治審判已從法庭延伸至大眾傳播領域。
面對這些被精密設計的宣傳樣板,大家心照不宣。無須過度譴責那些在巨輪輾壓下選擇屈服的個體,因為在國家機器絕對的力量面前,個體的人格防線往往脆弱不堪;但我們不能對冷酷本質視而不見,須認清體制如何透過剝奪、交易與宣傳來重塑記憶與真相,並對身處其中的人性掙扎保持一份理性的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