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新制上路後,不論車主是不是駕駛本人,一律依法直接「沒入」充公,桃園市大溪區警方日前執行路檢勤務,一名56歲王姓男子駕駛大型吊車疑似施用毒品,經王男同意採集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後續尿液檢驗亦為陽性。警方依規定,將價值約700萬元的吊車依法沒入,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警方指出,案件發生於大溪區員林路二段,執勤員警發現王男駕駛大型吊車形跡可疑,遂主動上前攔查,經徵得同意後,立即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隨後尿液送驗同樣呈現陽性反應。王男對吊車遭沒入而非查扣一臉訝異,確認車子真的拿不回來後相當懊悔。
大溪分局指出,針對毒駕零容忍的新法已於115年10月31日正式重磅施行,祭出極為嚴厲的懲罰手段。汽車駕駛人只要首次違規,最高將重罰15萬元罰鍰,同時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考;若10年內不知悔改再度違規,罰鍰更是加重處罰且累計無上限。
新制更規定,毒駕車輛不論車主是不是駕駛本人,一律依法直接「沒入」充公;若駕駛心虛拒絕配合唾液快篩,第一次就先直接開鍘重罰27萬元。大溪警方在新制上路短短幾天已火速抓包16件毒駕案,
大溪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後駕駛判斷力與反射神經近乎全失,尤其像是吊車這類巨無霸重型車輛,一旦在路上失控,後果根本不堪設想,極可能造成嚴重傷亡與家庭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