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新竹縣長選戰進入白熱化階段,近日社群平台流傳一份來源不明的選舉民調圖卡,引發爭議。民進黨新竹縣長候選人鄭朝方競選辦公室今(29)日由發言人羅子淮偕同律師王裕文,前往新竹縣選委會正式提出檢舉,指控對手徐欣瑩競選團隊秘書陳宜和涉嫌在多個LINE群組散布未載明法定資訊的民調圖卡,涉及近千名群組成員,更當場三問徐欣瑩,要求說清楚民調究竟由誰委託、誰提供數據,以及是否指示團隊成員散布。
羅子淮指出,近日社群平台流傳一份未標示調查單位、主持人、抽樣母體數及經費來源的民調圖卡,真實性令人高度質疑。根據競辦掌握的LINE群組紀錄,徐欣瑩競選團隊秘書陳宜和涉嫌散布相關圖卡,競辦已完成蒐證,並委請律師檢視相關事證,要求選委會依法查處。
羅子淮當場向徐欣瑩提出三個問題,「第一、這份民調究竟是誰委託製作的?第二、民調數據是誰提供的,有沒有實際調查?第三、是不是你教唆陳宜和散布這份假民調?」他強調,這並非單純的網路傳言,而是涉及競選團隊成員的散布行為,徐欣瑩有必要親自向社會說明。
根據鄭朝方競選辦公室蒐證,陳宜和自10月21日至26日,陸續在「遠見竹東」、「二重社區…協會」、「林永銓服務團隊」、「好朋友愛…協進會」及「健走運動委員會」等至少5個LINE群組傳送民調圖卡,群組成員合計達997人。競辦接獲地方鄉親反映後,隨即透過截圖及螢幕錄影蒐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檢視,作為此次正式檢舉的依據。
委任律師王裕文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未載明法定資訊的選舉民調資料,依法不得散布,違反者依同法第110條第6項第1款,最高可處新台幣200萬元罰鍰。他指出,本案已有明確的LINE群組散布紀錄,且散布者具有徐欣瑩競選團隊秘書身分,相關法律責任應依法追究。
王裕文進一步指出,依《選罷法》第110條第7項規定,候選人的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相關規定,依法應併處罰候選人,因此徐欣瑩不能以不知情卸責。他表示,此次檢舉要求選委會徹查民調來源、散布過程,以及陳宜和與徐欣瑩之間的法律關係,確認違法事實後依法裁處,並釐清徐欣瑩是否應負併處罰責任。
此外,王裕文認為,陳宜和的相關行為也涉嫌觸犯《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罪,競辦今日也將一併向新竹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以維護選舉公平性。
羅子淮批評,選舉民調攸關選民對選情的判斷,調查方法及數據都應接受檢驗,但這份圖卡連基本資訊都交代不清楚,真實性自然令人質疑。他直言,「民調不是想寫多少就寫多少!究竟是真有做過調查,還是有人刻意編造數字?」徐欣瑩應清楚交代民調來源,而不是讓社會繼續猜測。
羅子淮最後強調,「選舉可以競爭,但民調不能亂做,數字更不能亂傳!」競辦此次正式提出檢舉,就是希望選委會查明事實、依法究責,也要求徐欣瑩正面回答三個問題,給新竹縣民清楚交代。未來將持續追蹤調查結果,維護選舉公平及縣民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