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今天(26日)宣布,將自2029年1月1日起,把法定退休年齡由目前的64歲提高至65歲,再就業年齡由69歲提高至70歲,比原先規劃的2030年目標提前一年實施。

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此決定是新加坡人力部(MOM)、全國職工總會(NTUC)與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SNEF)共同組成的勞資政三方工作小組(Tripartite Workgroup on Senior Employment,TWG-SE)提出六項建議後,政府全數接受。屆時雇主不得以年齡理由在員工滿65歲前解僱,並須向符合資格者提供再就業機會至70歲,以保障有意繼續工作的長者。

工作小組建議另包括推出彈性負荷計劃(Flexi-Load Programme),協助企業創造兼職或分時工作機會;提高工作長者的所得稅減免;自2028年起以新的再就業補貼取代現行方案;以及加強對低薪長者的薪資與退休保障。相關實施細節預計於2027年上半年公布。新加坡人力部強調,調整法定退休年齡是為了讓長者若有意繼續工作,能有明確機會與保障。

相較之下,台灣勞工保險老年年金自2026年起,法定請領年齡已全面提高至65歲,民國51年次以後出生者適用。勞工可選擇提前至60歲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減給4%,最多減20%),或延後請領增額。公務人員全額月退起支年齡同樣為65歲,但可依年資與指標數提前辦理。

國發會預測指出,台灣工作年齡人口未來20年將大幅減少約450萬人,每日平均有超過600人退出勞動市場,退休者人數將是新進年輕勞動力的兩倍以上,已成超高齡社會。台灣目前並無類似新加坡「強制再就業義務」的制度,主要透過勞保年金調整、中高齡就業獎勵與彈性工作推動,應對勞動力短缺與社會保險財務壓力。

新加坡提前調高退休與再就業年齡,反映出兩地皆面臨人口老化挑戰。新加坡採行更積極的法定保護與雇主義務模式,台灣則以年金請領年齡與鼓勵繼續就業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