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謝姓男子和許姓妻子共同經營一家畫廊,卻進口北韓官方藝術品生產中心「萬壽臺創作社」的2幅畫,分別以人民幣2000元、1300元購入,北韓因核武遭聯合國制裁,法務部也公告民眾不得對萬壽社提供財務,檢方偵結依資恐防制法起訴2人。
檢方指出,謝男與許女在台中市北屯區經營畫廊多年,2020年前後藉由中國業者購入北韓萬壽臺創作社所畫的「荷花」、「百鳥之王孔雀」畫作,分別花費人民幣1300元、2000元(合計約1.6萬元台幣)。
檢方指出,北韓於2006年10月14日因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不擴散核武器第1718號決議,遭聯合國安理會一連串制裁,包含所有會員國均應禁止提供有助於北韓違禁計畫、活動,或有助於規避制裁的金融服務。檢方查出,萬壽臺創作社是北韓國家成立之藝術品生產中心,依上級指令從事藝術品生產,除政治宣傳目的外,也賺取外匯,因此萬壽社於2017年8月5日遭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列為受制裁法人。
台中地檢署強調,務部於2018年公告法務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區,告知民眾不得直接或間接對「萬壽臺」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已屬資恐防制法第5條第1項第1款所示指定制裁之法人。
檢方偵結,謝男、許女為賺取自身利益,竟不顧我國國際形象恐因和北韓違法貿易而嚴重受損,甚至遭到聯合國及國際社會制裁的風險,依資恐防制法,間接為指定制裁之法人提供財物罪嫌起訴2人,未扣案「百鳥之王孔雀」、「荷花」2幅畫作,認定是犯罪所生之物,向法院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