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今(24)日發布聲明,針對 10 月 25 日台灣光復節提出不同歷史解讀,主張這一天不應只是中國政權的歷史紀念日,而應成為台灣人民重新確認自決權的日子。台獨聯盟強調,1945 年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台灣,不等於台灣主權已依法移轉;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的地位,也不代表國際社會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台獨聯盟指出,1945 年 10 月 25 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接受日軍投降,並將這一天定為「台灣光復節」,宣稱台灣回歸中國。1971 年同一天,聯合國大會通過第 2758 號決議,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地位。台獨聯盟認為,兩起性質不同的歷史事件,先後被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用來建構對台灣的主權主張。

在台灣戰後地位方面,台獨聯盟表示,日本戰敗後結束對台灣長達 50 年的殖民統治,但軍事受降與行政接收不能直接等同於國際法上的主權移轉。1951 年《舊金山和平條約》規定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的一切權利,卻未指定主權承受國;1952 年《中日和約》也未明文規定將台灣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

台獨聯盟進一步指出,國民黨政府以「光復」的歷史敘事詮釋戰後接收,卻未將台灣人民決定自身命運的權利置於核心。聯盟並以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及長期戒嚴為例,認為政權接收不代表台灣人民因此獲得自由。

針對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台獨聯盟表示,決議處理的是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全文並未提及台灣,也未認定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聯盟並援引 2024 年歐洲議會通過的決議指出,第 2758 號決議並未決定中國對台灣的主權,也沒有裁定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地位。

台獨聯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台灣,卻試圖將代表中國的權利擴張為擁有台灣的權利,進而限制台灣參與國際社會。聯盟也指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長期爭奪中國代表權,卻都以台灣屬於中國為前提,忽略台灣人民自行決定國家前途的權利。

對於未來方向,台獨聯盟主張重新檢視「台灣光復節」的官方定位,建立以台灣人民為主體的歷史觀;同時反對北京擴張解釋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並爭取台灣平等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聯盟也呼籲透過和平、民主及人民自決,推動憲政改革與國家正常化。

台獨聯盟最後重申,「接收,不等於光復;代表中國,不等於擁有台灣」,並強調台灣的未來應由台灣人民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