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期鼓勵中高齡勞工重返職場,勞動力發展署(下稱「勞發署」)也推動「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勞發署表示,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並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依規定每月請領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可領18個月,最高達10萬8千元。
勞發署表示,對於中高齡朋友而言,離開原職場或退休後想再重返職場、重新找工作,不只是尋找新的職缺,也可能面臨工作型態改變、專業技能重新學習等挑戰,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協助,民眾可以了解適合自己的工作機會、相關訓練資源及就業獎勵措施,逐步累積新技能,為職涯開創不同的可能。
勞發署舉出成功轉職案例:吳大姐擁有多年服務業工作經驗,在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明後,想轉投入照顧服務業工作;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就業服務人員說明相關就業獎勵措施,並在就業中心協助下,順利進入在地照護單位工作,逐步熟悉工作並穩定就業,至今已就業超過1年。過去從事作業員工作的50歲燕姐,參加了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領取結訓證書後,在就業中心協助下,運用「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媒合至社區式長照機構工作,目前已穩定就業滿18個月。
勞發署表示,透過「照顧服務就業獎勵」措施加速失業勞工重返職場、適應職場,也有助於補充照顧服務產業人力,讓勞工就業需求與產業用人需求相互銜接。民眾欲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相關職缺、訓練課程與就業支持資源,均可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