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日前上演一場「尋狗驚魂記」!一名愛心飼主多年前自動物之家認養兩隻狗,託付兒子就近照顧,未料卻不慎讓兩犬雙雙走失。所幸兩隻狗被熱心民眾發現並送交動物之家,飼主已主動聯繫把愛犬接回溫暖的家。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雖幸運找回毛寶貝,但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規定,將被裁處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罰鍰;若寵物不慎遺失,也應於5日內辦理遺失申報。
該名飼主多年前從動物之家認養了2隻狗狗,起初將牠們飼養在山區環境照料。直到3個月前,因考量照顧便利,飼主決定將2隻愛犬接回都市親自照顧。日前因突發的工作需求必須前往花蓮,無法天天親自陪伴,只好拜託兒子每天前往板橋區的菜園照顧犬隻飲食。
由於狗狗過去習慣較寬闊的生活環境,對於來到都市、被關在籠內或繫上鏈條感到極度不適應,因此經常「汪汪」大叫,引來附近鄰居幾經抗議。為了敦親睦鄰並兼顧動物福利,飼主父子倆趕緊在菜園內圍出一小塊空地讓牠們活動。沒想到某天前往餵食時,竟突然發現兩隻狗雙雙消失無蹤,讓焦急的父子倆四處尋找卻苦無下落。
幸運的是8月份2隻狗陸續被熱心民眾發現,一隻在新莊區、另一隻在板橋區遊蕩,隨後皆被通報送交至動物之家。動保處接獲後,第一時間透過寵物晶片資料發文通知飼主。飼主得知2隻愛犬都平安無事,又驚又喜,隨即主動回電向動保處表示將辦理領回手續。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寵物晶片就像毛寶貝的「身分證」,犬隻走失後若被民眾發現並送交動物之家,可透過晶片及寵物登記資料找到飼主,因此飼主除應完成寵物登記,也要確認電話、地址等聯絡資料是否正確,若資料異動應儘速更新。而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寵物遺失後,飼主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5日內,向登記機構或透過「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辦理遺失申報,降低走失後找不到主人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