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收購台灣foodpanda案將於10月27日前作成決定,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等民間團體今(12)日集結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前,痛批Grab案如同「數位服貿2.0」,強烈要求公平會依法駁回Grab案。與會團體指出,2024年公平會以市占率逾九成為由,禁止UberEats併購foodpanda,如今Grab的股份中,Uber持股13%,作為Grab的最大外部股東,未來併購案若通過,恐讓店家與消費者面臨高抽成與費用轉嫁的壟斷宰制,甚至外送員報酬與派單條件將失去跳槽制衡。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這場併購案影響的從來不只有外送員,而是整個台灣外送市場的未來。他指出,2024年公平會便曾因市場壟斷疑慮禁止UberEats併購foodpanda,如今換成Grab收購,競爭問題依然存在,因為Uber本身就持有Grab股份,雙方具有共同經濟利益,未來根本沒有動機為了搶外送員而提高報酬,更不會為了店家降抽成或為了消費者降價;台灣市場最終恐只剩下兩個不同招牌,卻喪失實質競爭。

針對部分單位提出以承諾遵守外送專法作為「附條件核准」的前提,陳昱安強調,守法是企業最基本的義務,基層辛苦爭取來的法律基本保障,根本不應該變成所謂的「條件」;公平會的職責是維護市場競爭,而非替財團尋找過關的方法,他呼籲公平會立即駁回合併案,別讓兩個APP的假象掩蓋市場競爭消失的事實。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則示警指出,Grab已表態要將所有合作店家納入其AI計畫,這意味著從第一線餐飲業者、外送員到一般消費者,全都將被迫捲入其龐大的數據監控網絡中。尤其Grab的AI研發核心就設於中國的北京與深圳,一旦台灣民眾的日常消費習慣、實時定位與街巷移動圖資,全數交由中國境內的AI團隊掌控與分析,將對台灣的資安與國家安全構成最直接的威脅。他批評,這道大門只要一開,與中國資本及技術密切結合的Grab,勢必從訂餐、叫車服務開始,一步步將觸角延伸至電信、純網銀與第三方支付,全面滲透並蠶食台灣的民生經濟圈,這種全方位壟斷民生與金融數據的局面,完全就是12年前捲土重來的「服貿2.0」。他強調,政府主管機關必須立即踩下煞車、嚴格把關,守住台灣的經濟自主與國安底線。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研究員黃承瀚表示,Grab收購台灣foodpanda絕非外界所稱的「二哥制衡大哥」,而是「兄弟同桌分餅」,因為Uber不僅持有Grab約13%股份,今年7月更宣布公開收購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Hero,並明文允許台灣業務賣給Grab,加上雙方曾簽有不競爭協議,顯見這張牌桌上從來只有Uber一個莊家,Grab卻未提出任何切斷雙方利益連結的實質安排。

針對外界盛傳的「附條件通過」,黃承瀚強調「附條件放行就是無條件放行」,公平會2024年否准Uber併購案時便已認定暫時性行為承諾無法重建競爭,且Grab在菲律賓、新加坡皆有違約挨罰與承諾遭拒的惡劣紀錄,如今在台提出的「3 3在地承諾」,對於商家佣金上限、消費者訂價以及資料儲存與跨境傳輸限制等核心疑慮隻字未提,由於Grab的AI研發與地圖技術高度依賴中國,一旦放行將引發台灣民眾個資與圖資外洩的嚴重國安危機,宛如借殼上市的「數位服貿2.0」。他呼籲,本案高度牽涉市場競爭、資料主權與國家安全,公平會於應10月27日審議屆滿前,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直接否准併購。

惠理金融法律事務所律師林佳儒指出,2014年反服貿憂心的國安漏洞與經濟壟斷,如今全在Grab收購foodpanda案中透過外送App全面重演。外送平台掌握民眾住處、作息與大樓門禁等高度隱私,但Grab不僅地圖部門與中國華為花瓣地圖簽署合作備忘錄,更在北京與深圳設立辦公室招募AI研發人才。他批評,政府既已禁用高德地圖,更不該放任與華為合作、在中國研發AI的Grab掌控台灣數據,且Grab宣稱九成用戶透過其平台發掘餐廳,意味著巷口小店的生死將被不透明的演算法與高額抽成廣告費綁架。林佳儒提到,Uber既是Grab最大外部股東、又正在收購foodpanda德國母公司,表面上看起來有兩個Logo,實際上卻只剩一個口袋,新加坡過去放行併購後車資大漲就是最真實的血淚教訓。

針對外界稱若不讓Grab案通過,就會導致UberEats獨大一事,他批評,完全是當年服貿「不簽就更糟」的恐嚇話術,台灣本土的零售、電商與物流業者絕對有實力進場維持真正競爭,所謂「附條件通過」只是把當年「配套會做好」的空話換個名字重演。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前立法委員高嘉瑜與立法委員王世堅也到場聲援,呼籲公平會必須展現主管機關應有的魄力與擔當,站在守護台灣市場公平競爭與數十萬勞動者權益的立場,直接依法駁回Grab併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