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6日電)有業者假借中科院等名義,偽造刻印及製作不實文件,向美國德州儀器等採購管制晶片再轉售至香港,提供中國製造軍工武器,牟利逾3億元。新北檢近日起訴10人,其中最重求刑10年。

新北地檢署指出,美國及台灣皆嚴格管制戰略性高科技貨品流向及用途,購買者若欲透過代理商向原廠採購管制性晶片,需出具最終使用者聲明或KYCC(Know Your Customer's Customer)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原廠及代理商才會出售,若買家申報的最終使用者為中國等境外客戶,原廠將拒絕交付。

檢調查出,男子陳建雄為優活創意科技、泉達資通等公司負責人,其因曾擔任某晶片代理商業務,得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美國亞德諾半導體、德州儀器公司核准的最終使用者,自民國106年起與他人共謀,在購買聲明文件上不實填寫中科院為最終使用者,且偽刻中科院相關部門印章騙過審查,向亞德諾半導體、德州儀器採購可用於雷達接收器、電子偵查、干擾器等軍事用途的高速管制性晶片。待晶片進口至台灣後,陳建雄等人再將晶片轉售出口至香港。

檢調發現,陳建雄等人明知管制性晶片賣往香港後,將用於中國研究單位製造飛彈及軍工雷達,但為避免遭查緝及掩飾犯罪所得,將菲律賓、韓國、新加坡等地生產的管制晶片更改外包裝,並偽標MADE IN TAIWAN,規避海關與經濟部國貿署審查。

檢方指出,陳建雄兄弟及陳姓、王姓、曾姓、洪姓、蔡姓、蔣姓、賴姓、袁姓業者等10人藉此方式將管制晶片出口至香港,或由中國實質控制的香港公司,賺取高額價差,不法獲利共超過新台幣3億元,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近日偵結起訴。

檢方表示,陳建雄等人明知美國商務部嚴格禁止晶片輸往中國及香港、澳門,卻為牟取暴利仍不法出口管制晶片,且該類晶片顯然是供給中國軍工業製造精良武器,「影響我國安全甚鉅,也可能讓美國誤認台灣蓄意協助中國取得軍用晶片,嚴重損及台灣國際形象」,因此從重求處陳建雄有期徒刑10年,其餘人求處1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編輯:張雅淨)11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