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發生安排未成年兒子違法登上軍事管制區東沙島爭議後,昨再被民眾黨爆出,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多次讓兒子隨行,以「攝影官」名義出訪僑委會活動,甚至讓老公唐博偉私用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許宇甄今(6日)呼籲,這已涉及公器是否私用、國家資源是否被高官家屬占用的弊案,檢調與政風單位沒有理由不查,不要碰到新潮流就轉彎。

民眾黨團昨召開記者會,播放一段僑界人士的爆料錄音檔。該人士直指,徐佳青讓唐博偉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接送兒子從華府跨州到紐約全家相聚,而過去任職僑委會副委員長期間,更把未成年的兒子包裝成攝影官,在歐洲多國「出差」,並且接受當地代表處的招待。

許宇甄指出,過去司法實務中,不乏公務員僅因數十元公有財物、加班費或公務支出的不當使用,就遭調查、起訴甚至判刑的案例。司法之所以介入,看的從來不只是金額大小,而是有沒有利用職務機會違法取得、使用國家資源。既然30元等級的案件都能依法追究,面對次長級官員家屬涉及公務車、駐外人力、公務出訪與外交資源的疑雲,豈能反而視而不見?

許宇甄痛批,公務車不是徐家的私家車,駐外館處不是高官家族的服務中心。若一般基層公務員動用幾十元公家資源都可能被追究,高官更不可能享有「金額不明、責任就不必查」的特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能辦小不辦大、辦基層不辦高官。

許宇甄強調,檢調應主動調查相關出訪、接待、公務車及駐外人力使用紀錄。滾石不生苔,該查就查、該辦就辦;藏污納垢之處,更應徹底清乾淨,檢調、司法不能碰到新潮流就轉彎?連權貴公器私用的疑雲都不敢碰,司法公平正義從何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