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方3日持搜索票進入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執行搜索,後續爆出執法過當、員警不當言詞等爭議。不過,整起事件除了警方執法方式受到質疑外,警方以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進行蒐證、聲請搜索票,其法律適用也引發討論。據了解,Commander D當天活動採會員制,必須登記、取得會員資格才能進入,現場也有人流管制。律師陳君瑋直指,「對外營利」並非相關猥褻犯罪的成立要件,關鍵應在行為是否同時符合「公然」及「猥褻」。

據了解,Commander D事發當天舉辦的活動採取會員制度,參與者必須成為會員才能進入,現場亦有人流管制,並非任何人均可直接進場。由於警方表示,此次搜索是接獲檢舉後,以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進行蒐證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因此活動場所是否具有「公然」性質,也成為此次爭議的法律焦點之一。

既然當天活動採會員制且進行人流管制,在室內舉行的活動為何涉及妨害風化?據警方透露,該活動仍有對外營利,警方事前進行蒐證時也曾派員進入場所,強調警方掌握具體事證後才進行後續執法行動。

不過,律師陳君瑋對此提出不同法律見解。他表示,「對外營利」並不是相關猥褻犯罪的成立要件,重點應該是「公然」加上「猥褻」。就Commander D的情況而言,場所內的部分活動「可能構成猥褻」,但是否符合「公然」要件才是關鍵。

陳君瑋指出,Commander D活動採取會員制,參與者必須先登記並取得會員資格才能進入,因此他認為並不符合「公然」的概念。他並舉例,就如同民眾在私人住所內從事私人活動,警方不能僅因活動內容便直接認定符合「公然」要件。

至於警方表示事前已有員警進入場所蒐證,陳君瑋認為,這與場所是否具有「公然」性質是兩回事。員警能夠進入,只代表員警取得會員身分後進場,並不能因此直接推導場所具有公然性。

陳君瑋表示,警方人員成功進入場所,至多涉及場所會員資格的把關是否嚴謹,但與法律上的「公然」要件並非同一問題。他還諷刺說到,若這樣只能證明說,店家可能把關不夠嚴謹,或者是員警太會裝,裝得像同志讓大家沒有起疑

因此,此案即使部分活動內容可能涉及「猥褻」,是否同時具備法律要求的「公然」要件,仍是警方此次以妨害風化案件進行查緝時必須面對的法律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