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1日電)雲林縣西螺鎮某里陳姓里長參選人此屆以些微票數落選,今年為圖增加當選機率,從今年3月起邀集熟人以寄居名義遷戶口,雲林地檢署昨天傳喚陳姓里長參選人等16人,陳女以1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表示,檢方接獲情資得知雲林縣西螺鎮某里長陳姓參選人涉有邀集親友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的不法情事,由檢察官林麗純指揮西螺警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昨天執行搜索,並通知、傳喚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6人到案說明。
檢警調查,陳姓里長參選人此屆以些微票數落選,為圖增加當選機率,今年3月間起,自行或由其至親陸續邀集熟識且具有投票權的選民共12人,均以寄居名義,將其戶籍遷入雲林縣西螺鎮某里,藉此取得該里的里長投票權,意圖在年底選舉投票支持陳姓參選人。
全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參選人及其團隊成員、選民共16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1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陳姓參選人諭知交保新台幣10萬元,其餘被告及選民均請回。
雲林地檢署呼籲,因人情請託或政治動員而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並投票,將嚴重影響選舉公平,如結合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更可能涉及賄選,凡以虛遷戶籍方式取得投票權,不論幕後策畫者或虛遷戶籍者,均可能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1刑責。
雲林地檢署強調,將秉持「公正中立、不偏不倚」及「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立場,持續整合檢、警、調、廉、移民及戶政等機關,嚴防幽靈人口及各類妨害選舉不法情事。民眾如發現候選人、樁腳或他人動員虛偽遷徙戶籍,或有賄選、暴力、選舉賭盤、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選等不法情資,請撥打法務部24小時反賄選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編輯:張銘坤)115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