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餐敘活動引發爭議,彰化地檢署持彰化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彰化縣議長謝典霖等被告住居所等 9 處,並查扣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複訊後,更當庭逮捕謝典霖、謝典霖父母謝新隆、以及前立委鄭汝芬等5人,並聲請羈押。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裁定謝典霖與謝新隆收押禁見,而鄭汝芬則裁定百萬交保。對此,彰化縣長王惠美今(18)日被問僅用4字回應。
彰化地檢昨表示,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等共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故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至於其他7名共犯亦均認涉犯投票行賄罪嫌,惟尚無羈押必要,分別3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 10人則均請回。
隨後,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謝典霖為彰化縣議會議長,對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之影響力;謝新隆因否認犯行。是此,認定2人恐影響其他共犯、證人證述,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至於鄭汝芬部分,則以新台幣1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
王惠美今日上午出席彰化縣鹿港鎮文開國小周邊行車安全道路改善工程啟用典禮,被問及相關問題時,僅回「尊重司法」4個字。
